湖北將給流動人口辦居住證 子女可就地高考
2012-07-24 10:48:08人民網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將審議多項地方立法
24日開幕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將對《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草案)》等多項新地方立法草案進行審議。
《湖北省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明確了流動人口所享有的權益和公共服務。其規定,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居住30日以上,應到居住地持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站申請領取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可享有規定的權益和基本公共服務。
其中,在受教育的權利的條款中規定:隨居住證持有人共同居住生活且已在居住地接受完整初中或高中階段教育的子女,可以在當地參加中考或高考。
截至2011年秋季,在武漢接受義務教育的農民工子女共約13.7萬人。目前現狀為,由于國家尚未出臺關于流動人口子女在異地參加高考的政策,外來人口子女在漢接受高中教育后,必須返回籍貫地參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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