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12-07-17 13:14:09哈爾濱工業大學招生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不斷提高生源質量,規范招生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是國家公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首批進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985工程"首批重點建設的9所大學之一。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作為哈工大三個跨省校區(哈爾濱、威海、深圳)之一,是哈工大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在獎貸評優、考研保研、出國就業等方面與哈爾濱校區政策相同。
第三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長、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哈工大校本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按照理工類、文史類錄取考生。
第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本科招生分為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哈爾濱市)和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校區(威海市)兩個校區,在兩個校區都安排招生計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別有獨立的招生計劃院校代碼、分別錄取,考生填報志愿時應分別填報。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和威海校區的畢業生均頒發哈爾濱工業大學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的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在平行志愿的省份,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對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可使用預留計劃增加調檔比例。
第十一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對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等級為4C,技術科目合格。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順序優先為單科原始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第十二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在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三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按投檔分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之間無級差。在高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分數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上線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確定專業時,按其高考分數下降15分確定。
第十五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退檔原則:考生分數未達到所報專業分數,且專業不服從調劑者;非平行志愿省份分數末段的考生。
第十六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招生計劃的所有專業對考生性別沒有限制。
第十八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的招生計劃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依據教育部、哈爾濱工業大學校本部的有關規定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工作,認定的合格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政策錄取。
第二十條 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的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招生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我校招生簡章公布。
第二十一條收費標準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光信息科學與技術、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國際經濟與貿易(文理)、環境工程、土木工程等12個專業學費為5500元/每生·每年。
2.軟件工程前兩年學費為5500元/每生·每年,后兩年學費為15000元/每生·每年。
3.其它專業學費為4000元/每生·每年。
4.根據公寓不同,住宿標準分別為800元/年、1200元/年。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過本科招生網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和各省錄取結果(網址:)。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哈爾濱工業大學(威海)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校 址
山東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號
郵政編碼:264209
招生辦咨詢電話:0631-5687013
網址:
E-mail:zsb@hitw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