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2藝術類招生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2012-07-10 11:12:57城市晚報
8日,省招生辦發布吉林省2012年普通高校藝術招生錄取原則、辦法及有關要求。今年我省藝術類招生本科各批次控制分數分別按科類的文體課65%劃定,具體線如下: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由院校自行劃定錄取線。普通高校本科:文科藝術283分,理科藝術268分。民辦(獨立學院)本科:文科藝術226分,理科藝術220分。教育部要求,進行藝術類新生電子注冊必須含有專業課成績,否則教育部不予注冊。
專業課成績前3名
文化課可適當降分
據悉,從2010年開始,吉林省屬各普通高等院校藝術招生的美術類專業(美術、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等)實行統一的錄取原則,即: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加專業課成績的10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和參照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的13所本科院校(不作分省招生計劃)藝術本科專業(以下簡稱“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由其自行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
其它在吉林省列入面向全國批和提前批次進行藝術招生,且又不屬教育部批準自行劃定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均執行我省劃定的藝術類招生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規定,專業課成績前3名(含)以上者文化課可適當降分。
藝術類招生
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我省藝術招生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投檔和錄取。除“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外,其他院校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只適用于我省確定的藝術招生錄取各批次最低控制線上并經網上投檔的藝術類考生。
我省今年藝術類招生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辦法。除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院校(教育部批準的面向全國招生的31+13所院校)批次外,其他各批次藝術類招生投檔辦法是:在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上考生按所報院校一、二志愿順序全部投檔;后續志愿按未完成招生計劃總數的1:1,分別按缺檔專業投檔。投檔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和相關遺留問題的處理。
普通專科(含高職)和獨立(民辦)學院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均在第二階段考生填報志愿后、錄取前的8月上旬確定。
藝術類專業錄取時間安排
(一)第一段錄取批次及時間
7月7日至7月11日為提前批:面向全國招生的藝術院校和提前批錄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
7月13日至7月17日為第一批A段:普通本科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7月22日至7月26日為第二批A段:獨立學院(民辦)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和普通高校中外聯合辦學藝術類本科專業。
(二)第二段錄取批次及時間
8月7日—9日為藝術專科(高職)提前批:普通專科(含高職)藝術類專業。
8月10日—14日為專科(高職)批A段:民辦和獨立學院專科藝術類專業和普通高校(高職)中外聯合辦學藝術類專業的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