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業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6-15 16:56:22長春工業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長春工業大學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專科
第四條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延安大街2055號。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學位授予
第七條符合《長春工業大學本科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試行)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長春工業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機械電子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金屬材料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統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公共事業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社會工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紡織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50元;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財務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180元;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生物醫學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網絡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軟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84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法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20元;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60元;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動畫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940元;廣告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200元;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820元;機械類(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核定的標準收取)。
專科專業:
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證券投資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網絡系統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信息安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圖形圖像制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800元。
第六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本科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電子商務專業、英語專業、日語專業、俄語專業、軟件工程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國防生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專科(高職)專業:商務英語專業、證券投資與管理專業、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計算機信息管理專業、網絡系統管理專業、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信息安全技術專業、軟件技術專業、圖形圖像制作專業、電子商務專業、數控技術專業只招英語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條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除國防生外,我校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
學校最大調檔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具體比例視各省生源情況而定。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即:首先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個檢索投檔,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當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
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其英語高考成績不低于90分(江蘇省考生72分)。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證(我校不組織校考的省份、須省統考合格),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外語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美術類專業: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60%+專業課成績總分。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
綜合分=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課成績總分。
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選拔培養軍隊后備干部(國防生)的錄取原則按總政治部和教育部規定執行。
根據《江蘇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文件規定,我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另一門選測科目不作要求,選測科目等級不得低于“2B”,對進檔考生采用“先分數后等級”辦法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類為數學、外語、語文;文科類為語文、外語、數學。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ccu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延安大街2055號
聯系電話:0431-85914753
聯系人:長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第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