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2012年普通高考考生注意事項
2012-06-06 14:17:21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1.6月3日考生(含社會人員)在各中學、報名點領取高考準考證。
2.注意帶齊并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考生必須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凡是兩證不齊全者不得進入考場。
3.今年繼續在高考考場中使用金屬探測儀,考生在每場考試開考前30分鐘進入試室。
4.考生進入考場,只允許攜帶規定的文具,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涂改液、修正帶、計算器、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飲料)、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無線耳機)以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任何人不得穿制服(校服除外)和攜帶不透明的飲水器皿進入試室。特別提醒在考試時,考生除帶備2B鉛筆和橡皮膠,規定要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
5.準確填寫答題卡的相關欄目。考生檢查答題卡的頁數無誤后,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相應位置的空格框上準確填寫考生準考證號、姓名、試室號、座位號。
6.考生領到條形碼,要認真檢查條形碼上的姓名、準考證號與本人的姓名、準考證號是否相符,無誤后將條形碼橫貼在單頁碼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粘貼時注意不能超出框外,避免影響答題卡的掃描。
7.各科試卷使用A、B卷兩種類型,考生領到試卷后,必須先確認所領到的試卷類型(A卷還是B卷),并在答題卡上準確填涂相應的試卷類型。
8.正確使用作答用筆。作答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2B型鉛筆在答題卡上的“選擇題答題區”內將對應題目的選項信息點涂黑。考試結束前,未將所選選擇題的選項填涂在答題卡的,其答題一律無效。作答非選擇題時,考生必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上的“非選擇題答題區”各題目答題區域內進行答卷,不準用鉛筆、紅色、藍色筆跡的鋼筆或圓珠筆作答。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
9.正確填涂選做題。考生作答選做題時,必須看清題號,同時必須將自己選做的題組號(題組名)或題號旁邊的信息點“”用2B鉛筆涂滿涂黑。漏涂、錯涂、多涂選做題信息點,選做題答案無效,所造成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10.規范填寫答案。在答題卡上作答時字體務必端正、清楚。考生必須在答題卡各題目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包括畫表及作輔助線),在各題目指定答題區域外的地方(或超越邊界)或試卷上作答,或更改答題題號,其答案無效。在答題卡上作答,字跡須工整、清楚,填涂要規范,不準使用涂改液、涂改帶涂改。
11.在開考信號發出前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答題的考生將按考試違規處理。考生在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離場。
12.考生在考前應預先熟悉考場以及行車路線、路程時間、試室位置等,以免在考試當天延誤時間。廣州市各考場定于6月6日下午15:00—16:00向考生開放,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逾時非考場考務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13.廣東省2012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規定:要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將考生違紀作弊情況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供高校錄取參考。請考生自覺遵守考場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凡是有考試違規作弊者,將視不同情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廣州市招考辦希望廣大考生在備考期間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證良好的飲食營養,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自信地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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