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在京面試工作安排
2012-05-28 13:41:51北京教育考試院
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在京面試工作安排
一、面試范圍
已報考或欲報考須面試的專業(在《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標注有“■”的專業)志愿,且高考成績達到相應要求的考生。具體范圍如下:
在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中,報考北京電子科技學院、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國際關系學院、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其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中國際關系學院將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報考情況,確定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男、女生分別劃線),并于6月26日在院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報考北京警察學院、中央司法警官學院、公安海警學院、南京森林警察學院,其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參加面試;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的北京語言大學、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的首都師范大學、在本科第三批次錄取的南昌理工學院,以上三所院校部分專業的面試工作已結束。
在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中,欲報考北京警察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石家莊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南京森林警察學院、長沙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等院校相關專業的考生,在填報?浦驹盖绊殔⒓釉盒=M織的面試,面試合格者可填報以上專業志愿。首都師范大學、中國民航大學、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南昌理工學院,以上四所院校的面試工作已結束,面試合格者可填報以上院校相關專業志愿。
二、面試手續
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高考準考證、高考成績通知單、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附件。
四、面試內容
公安現役院校(包含中國人民武裝部隊學院、公安海警學院)的面試工作按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公安現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公政治〔2011〕439號)文件執行;其他公安類院校的面試按公安部、教育部聯合印發的《公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暫行辦法》(公政治〔2000〕137號)文件執行;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將根據招生專業的不同要求自行確定面試標準。面試表格由院校按需求自行印制。
五、面試結果
面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參加公安類院校面試合格的考生還須參加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