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師范學院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22 15:50:34楚雄師范學院
學校全稱:楚雄師范學院
學校代碼:11391
一、辦學屬性及層次:公辦本科普通高等學校
二、辦學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號
三、錄取規則
1.招生條件:按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招生計劃:按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3.錄取原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4.按投檔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志愿擇優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設置平行志愿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第一排序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及本校招生計劃已滿不服從調劑的考生給予退檔。
5.藝術類考生的錄取:我校認可和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達到本省(直轄市、自治區)本科最低控制線后,對于無特殊要求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體育類考生的錄取:我校使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專業統考成績,在文化成績達到本省體育本科最低控制線后,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體育專業合格考生。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
7.我校除英語、對外漢語、泰語專業外,其他專業不要求參加英語口試考試,進校后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
8.身體健康狀況:按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9.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有權做出處理決定。
四、學費、住宿費標準
1.學費標準
本科專業學費標準
2.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年400—1000元(分公寓和普通宿舍,按實際住宿標準收取)。
五、證書發放
凡本校畢業的本科學生,在校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均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頒的楚雄師范學院畢業證書;符合楚雄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楚雄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獎學、助學措施
學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建立了集“獎、貸、勤、補、減、緩、提”為一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保障體系,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均可獲得不同層次與形式的資助。
七、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461號
學院網址:http://www.cxtc.edu.cn
學院招辦網址:http://cnuzsjy.cxtc.edu.cn
招辦聯系電話:0878—3129000、3100881、3120001
傳真:0878--3129000郵政編碼:675000
電子信箱:cxsyzb@cx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