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學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12-05-21 13:26:53德州學院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公布
第十一條 我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門通過官方網站等規定途徑公布,同時我校將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考生也可致電我校招生辦公室咨詢。各專業招生計劃在實際錄取時經主管部門批準將根據報考等情況進行調整。我校將按高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向錄取新生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 2012年,我校面向山東、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23個�。ㄊ�、自治區)招收本科生,面向山東省招收�?粕�。
第四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體檢合格;符合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規定比例提檔。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成績認可辦法:
對于音樂、美術、書法、表演等藝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凡我校組織�?嫉膶I以我校校考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凡我校未組織�?嫉膶I,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的統考成績或聯考成績。
第十七條 錄取辦法:
1.藝術、體育類專業具體錄取辦法:
山東省本科考生:我校面向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本科專業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面向山東省招生的音樂類、表演類、書法類本科專業使用我校�?紝I成績。
�。�1)對進檔考生,服裝設計與工程、學前教育和社會體育本科專業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ㄎ幕n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
�。�2)對進檔考生,美術學、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景觀設計方向)、美術學(書法方向)、音樂學、音樂表演、服裝設計與工程(表演方向)、體育教育等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
外省本科考生:面向湖南省、山西省、江蘇省、河北省招生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使用我校組織的校考專業成績。對進檔考生、按我校�?嫉膶I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山東省�?疲好嫦蛏綎|省招生的美術類�?茖I使用山東省統考專業成績,其他藝術類�?茖I認定所有本科院校同類專業合格成績(證)。美術教育、服裝設計、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體育教育�?茖I,對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I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音樂教育、學前教育(音樂方向)等�?茖I,對進檔考生,我校按文化成績由高到低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院校志愿:以“志愿清”為原則,按投檔志愿順序依次辦理錄取手續,即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再錄取后續院校志愿考生。
3.專業志愿:以“專業清”為原則,對進檔考生,在專業分配時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進行,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專業。若無法滿足某考生報考專業,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相近專業、文化總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體檢情況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安排調劑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按上級有關政策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優惠政策:凡高考成績達到本科一批分數線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入校后可自選專業,免收第一學年學費。
第十九條 身體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其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校后將進行體檢,入學體檢不合格的新生給予取消入學資格處理;錄取新生中有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教育廳從嚴懲處。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我校英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限為英語,外語口試成績不限;其余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程限修英語或俄語。
第二十一條 加分、降分和優先錄取辦法根據考生所在�。ㄊ�、自治區)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男女生比例:一般專業不限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第二十三條 對不符合國家有關錄取規定和我校上述有關錄取原則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面試、核查電子檔案、核對新生指紋、體檢等措施對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者或違紀舞弊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上報省教育廳從嚴懲處,新生所交學雜費概不退還。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渠道和德州學院校園網及時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和獎貸措施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教材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七條 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800—1200元。
第二十八條 退學學費:學生入學后,由于學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學的,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學習時間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計算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由于違紀、違法等被取消入學資格或勒令退學者,所交學雜費概不退還。
第二十九條 困難學生扶助措施: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為一體的特困生扶助體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為使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得到有效資助,特制定了《德州學院學生獎學金評定條例》、《德州學院優秀大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德州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德州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德州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德州學院勤工助學管理條例》等條例和辦法,指導我校特困生資助工作。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三十條 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業,成績合格,頒發德州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專業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專業學士學位。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德州學院2012年普通本、�?普猩ぷ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德州學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聯系電話及學校網址:
1.聯系咨詢電話:0534—8982780 8985626 2.學校監督電話:0534—8985865
3.學校地址:山東省德州市大學西路566號 4.郵政編碼:253023
5.聯系單位:德州學院招生辦公室 6.咨詢E--mail: dzxyzb@163.com
7.校網址:http://www.dzu.edu.cn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