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9 14:39:52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考 )
|
||
一、學校全稱
|
||
二、就讀校址
|
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500號
|
|
三、層次
|
□本科 □高職 √專科
|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
|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旅游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旅游日語專業限招英語、日語、韓語語種考生;應用韓語專業限招英語、韓語、日語語種考生;應用西班牙語專業限招英語、西班牙語語種考生;其他各專業語種不限,但入學后教學為英語語種。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無
|
|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
|
九、錄取規則
|
1、上海市按1:1.05以內投檔。
2、外省市按1:1.2投檔,如為平行志愿按當地規定錄取規則執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高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我校不設分數級差,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優先考慮一志愿,一志愿不滿的專業再錄取二志愿,以此類推。
5、旅游英語、旅游日語、應用韓語、應用西班牙語專業要求參加外語口試,成績達到C及以上。
6、在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外語、語文成績擇優錄取。
其中藝術類: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合格,通過我校專業加試,考試成績達到同批錄取分數線并符合我校提檔要求的考生,按專業成績40%、文化成績60%的合成總分,不分文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擇優錄取。同分情況下依次按外語、語文成績擇優錄取。
|
|
十、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藝術類專業 每生每學年10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一般專業 每生每學年5000元 [滬價行(2000)120號]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700—1200元
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
|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學校名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
|
十二、聯系電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021-57126299
|
|
十三、投訴監督電話
|
上海旅游高等專科學校監察室021-57126262
|
|
十四、網址
|
http://www.sitsh.edu.cn
|
|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
學 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 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綜合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一等獎30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600元。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六、其他須知
|
新生需在學校規定的日期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須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并得到學校批準,否則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