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農業大學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2-05-17 18:44:41山西農業大學
山西農業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保證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規范、有序的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農業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招生錄取工作的有關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
第三條山西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農業大學
第五條學校代碼:10113
第六條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太谷縣郵政編碼030801
第七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十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招生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一條山西農業大學根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山西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報考要求
第十四條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英語,其余各專業不限語種,但我校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日語。
第十五條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并參照本校相關專業報考要求執行。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發現高考體檢弄虛作假的做退學處理。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要求:不做比例規定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分省區分專業招生人數:詳見《山西農業大學2012年本科招生來源計劃表》。
第十八條投檔比例: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投擋比例,投擋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九條第一志愿報考人數達到或超過我校招生人數時,按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審錄,根據考生的專業報考情況確定專業錄取順序,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根據所報志愿參考相關科目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根據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數線上生源不足,經當地招生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對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當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10—20分投檔,同時,對參考志愿和服從調配志愿生源由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擇優審錄,并根據各專業錄取余額情況結合考生報考志愿安排專業。
第二十一條高考加分原則上同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條根據我校專業特點,錄取理、工、農科新生要側重對數學、物理、化學、外語單科成績的考查。
第二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時,文化課分數按照有關省區藝術類專業劃線標準執行,在文化課達線的前提下,對外語考試成績有一定要求,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
第二十四條報考我校英語專業凡當地招生管理部門規定須加試口語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口語成績好的考生。
第二十五條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校必須能夠熟練運用漢語開展文化課程的學習與考試。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可由當地招生管理部門確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也可登陸山西農業大學校園網查詢。
第六章學費與學位
第二十七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八條學生修完專業培養方案達到專業學分要求由山西農業大學頒發畢業證書,其中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山西農業大學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十余項,獎勵或資助品學兼優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周氏獎學金、晉才獎學金、明和助學金、華革愛心助學金、膳食濟困助學金、新芽濟困助學金及殘疾人教育獎(助)學金等。學校還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持錄取通知書與當地教育部門取得聯系,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條招生錄取相關信息請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學校網址:http://www.sxau.edu.cn電子郵箱:zb@sxau.edu.cn
咨詢電話:0354-6288909傳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山西農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