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業大學2012年招生章程
2012-05-17 16:22:41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一、學校基本情況
1.河北工業大學位于天津市。
2.河北工業大學為公辦普通高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河北省教育廳。
3.河北工業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具備學士、碩士、博士、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河北工業大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二、2012年招生計劃
4.經河北省教育廳審核批準,河北工業大學2012年面向河北、天津、北京等全國30個省市計劃招收本科生3150人。
5.河北工業大學2012年面向河北省招收專科生700人,在廊坊分校就讀至畢業,學生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河北工業大學專科學歷證書。
三、學校錄取原則
6.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7.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
8.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志愿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錄取時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愿考生。
對于江蘇省考生,錄取原則是:先分數后等級,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科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
9.對于進檔考生安排專業,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志愿。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四、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10.建筑學、城市規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有徒手繪畫基礎;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要求有美術基礎;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經濟學類專業學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1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采用4+1本碩連讀學習模式,第一階段4年在我校學習,第二階段1年在國外學習。具體要求參照我校與SUPINFO國際信息技術學院(原法國巴黎高等計算機學院)合作辦學項目實施辦法執行。
12.公共事業管理、貿易經濟本科專業學生在廊坊分校報到、就讀至畢業。
五、收費標準
13.普通本、專科學生學費5000元/人/年;藝術設計專業學費8000元/人/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6000/人/年(國內期間),法方注冊費四年共500歐元,開學一次性繳清。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根據新生錄取專業分配住宿的條件不同天津校區每生每年分為700元、800元、1000元三個標準,廊坊分校每生每年分為500元、1200元兩個標準。
六、其它事項
14.學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平道5340號
郵政編碼:300401
招生辦公室電話:022-60438029
網址:http://zs.heb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