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2012年本科、專科(高職)招生章程
2012-05-14 17:21:10天津醫科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為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結合2012年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專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于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國家政務院批準新建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并組建天津醫科大學。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張連云教授,校長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尚永豐教授。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學校發展層次類型定位為研究教學型,以醫學為核心,以生命科學為主要依托的多科性醫科大學。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450人,其中,本科生5276人,博士生421人,碩士生2900人,學歷留學生853人。
天津醫科大學是國家最早批準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學校現有博士后流動站3個,博士學位授權點37個,碩士學位授權點68個,博士生導師180人,碩士生導師612人。2002年、2008年,學校均以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擁有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教授、學者。現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34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35人,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人,“長江學者”教授、“千人計劃”等進入國家級人才資助項目人員30余人。
學校現有國家級重點學科5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內分泌與代謝病。“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10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與神經病學、內分泌與代謝病、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病原生物學與免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1個。
臨床教學基地有7所大學醫院、13所非直屬臨床學院,9所教學醫院,1.5萬余張教學床位。
學校聘請了108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我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學校先后與17個國家的72所大學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與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學分子醫學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與英國鄧迪大學、美國費切伯格大學、美國M.D.安德森腫瘤中心建立實質性合作關系。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校設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辦公室,是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本科收費標準為4000元/生、年,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讀培養)專業在天津大學學習期間,按照天津大學的收費標準收費,專科(高職)收費標準為5000元/生、年;根據不同的住宿條件,住宿費為600--1000元/生、年。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隨招生計劃公布;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愿錄取以志愿優先。即先按考生填報的高等院校志愿順序排隊,再從高分到低分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凡高考錄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
第十條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并按排隊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果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達到該專業的錄取分數,再看該考生第二專業志愿是否達到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考生在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且又達到我校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未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在江蘇省錄取中,實行先分數后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內容為準。
二、在天津市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后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天津市錄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臨床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方向)、臨床醫學專業,在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前提下,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體檢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于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于155cm者、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天津醫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一般省份只招女生,只在部分省份招收第一專業志愿的男生。
第十七條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后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后,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
第二十條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12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注明'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2年普通本科、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ww.tmu.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zhaoban@tijmu.edu.cn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2354285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臺路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