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高招照顧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增10分
2012-04-01 10:44:06北京考試報文章作者:邱乾謀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出臺。高招錄取照顧加分政策略有調整。高招志愿仍分本、專科兩次填報。
加分政策:烈士子女加分增10分
今年,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有關文件要求,本市調整了對相關軍人子女的照顧政策。對烈士子女的照顧由“可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調整為“可在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照顧政策,調整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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