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華南理工大學保送生招生實施辦法
2011-12-23 16:58:30華南理工大學
根據教育部教學司函[2010]94號文《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2年繼續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范圍
申報我校保送生資格的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思想品德優秀;
2、符合《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學司函[2011]94號)規定內的保送生條件,并經教育部網上公示具備保送生資格,詳見附文。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優良;
4、身體體條件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5、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錄取程序
1. 申請報名:必須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報名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日~18日。登陸華南理工大學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點擊進入)填寫《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同時,請務必登陸“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http://211.151.240.39/excellent_student/)進行網上注冊、報名,填寫及提交報名申請表,考試地點只能填寫廣州。所有資料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直接打印申請表(包括《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申請表》),交所在中學確認蓋章。
2. 遞交申請材料: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裝印成冊并于2011年12月23日前(以收到的郵戳為準)寄送至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寄達不予審核(請確保網上提交的電子信息與寄送到高校的文字材料內容相符)。申請材料包括:
《華南理工大學2012年保送生申請表》
《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報名申請表》
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年級排名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個人陳述(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 確定初選名單: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選評審,選出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保送生綜合選拔考試。初選結果可于2012年1月1日~8日登入“卓越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系統查詢。
4. 綜合選拔考試辦法
<1>. 選拔考試方式:學業能力測試及綜合面試
<2>. 選拔考試時間: 2012年2月12日全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 選拔考試內容包含:
數學: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
自然科學(物理與化學):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
社會科學(語文與英語):考試時長150分鐘,滿分150分
。ㄎ目瓶忌恍鑵⒓幼匀豢茖W考試)
綜合面試:考試當晚由我校組織面試專家組進行綜合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5. 根據保送生申請者的綜合情況確定人選后,在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網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學公布,規定時間內收到考生簽署的協議書之后,上報教育部、有關。▍^、市)考試組織機構備案辦理其他手續。協議一經簽訂,原則上不予更改。
6. 未能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的考生,如達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要求者,可獲得我校自主選拔合格資格(具體請參閱《2012年華南理工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實施辦法》)。
三、保送生獎勵辦法
以保送生資格被我校錄取的學生可獲得優秀保送生獎學金。其標準為:
1、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生物學)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競賽一、二、三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獎學金分別為30000、20000、12000元/人。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學科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并以保送生資格錄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獎學金10000元/人。
注:獲優秀保送生獎學金資格的學生在入校一年后確認是否頒發獎學金,若第一學年綜合測評成績未達本專業前20%,將取消該獎學金。
四、錄取原則
1、根據教育部的規定,來自外國語類中學的保送生只能選擇我校語言類專業。
2、獲得我校保送資格的學生將根據充分發揮其才能并兼顧所填報志愿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但各專業錄取保送生、自主生、藝術特長生的總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10%。其中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建筑設計等專業需加試素描,素描不合格者將根據其學業測試、綜合面試成績及所報專業志愿酌情調整專業。
3、上述辦法將以教育部當年最新文件規定以內的精神為準。
五、監督機制
1、申請者、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保送生認定資格,并取消該中學推薦資格。
2、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優錄資格條件及推薦人選予以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監督。
信訪電話:020-22236938
六、聯系方式
有關網上報名、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相關問題,請致電“呼叫中心”。
電話:010-62799922
傳真:010- 82520230
有關華南理工大學招生政策等相關問題,請咨詢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
電話:020-87110737(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
傳真:020-87111502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廣州天河五山華南理工大學一號樓1216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510640
七、本實施辦法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對該辦法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疑義者應在當年內通過咨詢或者信訪提出,過期不再受理!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