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2年保送生招生簡章(3)
2011-12-20 18:56:07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五、報到與考試
1、考點
今年我校在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和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設立考點。我校將根據就近或交通便利等原則安排考生到相應考點參加考試,考生考試的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
2、報到
審核通過的考生本人須于2011年12月23日下午15:00~17:00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打印的準考證到相應考點報到、繳費和查看考場(未按時報到的考生按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3、考試科目與時間
①考試科目:語文、英語(日語)、英語(日語)口試
②考試時間:
注:“英(日)語口試”結束時間視各考點考試人數而定,因我校要求口試階段同一考點考生須等同一學校全部考生考試結束后才可離開,所以,請非考點學校的考生注意返程票的時間不要太早,以免耽誤行程。
4、考生往返考點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六、錄取辦法
1、我校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筆試總成績、外語單科成績及口試成績,參考考生平時成績,德智體全面衡量,適當兼顧男女生比例,擇優錄取。
2、我校將于2012年1月上旬公布擬錄名單,擬錄的考生,如果不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單之列,或有投訴,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的,我校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對合格的擬錄考生,我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同時接受生源地省級招辦的審核。如公示無異議,并且體檢合格,我校將按照生源地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3、已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高校組織的提前招生和全國統一高考,但必須根據各省級招生辦的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報名、體檢等。
4、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身體狀況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他
1、請考生務必留意我校高考招生網(http://zsb.gdufs.edu.cn)公布的有關招考信息,并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我校不單獨寄發有關招考的任何通知;凡因未能如期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事項或個人有關信息提供不準確而產生影響錄取等問題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2、本簡章的最終解釋權屬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0—36204310傳真:020—3620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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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