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2012自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大方向沒有錯
2011-12-20 10:51:07大洋網-廣州日報
從2003年開始,中國已先后有80多所高校參與自主招生改革。將目前正在進行的高校招生體制改革與若干年前進行的經濟體制改革進行一些比較,也許有利于我們認識當前招生體制改革的意義及其未來走向。
教育改革可以參考經濟改革
回想一下,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初,當商品物價剛剛被放開時,人們對于同一種商品能在兩個商店賣出不同的價格,如果說不是深惡痛絕,肯定對賣高價者是十分不滿意的。然而今天,人們對于這種事情已經是習以為常了。在市場條件下,價格的高低是由買家來判斷和選擇接受的,你可以到批發市場或者普通超市以低價購物,也可以到高檔商店以高價消費。試想一下,如果沒有人們這種對價格差異態度的轉變,市場就肯定不會在中國建立起來,就不會有多樣化銷售體系和生產體系的建立,也不會有企業為滿足多樣化需求而出現的創新行為。
同理,如果大家今天不能夠接受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而是要求所有的高校必須按照統一的高考分數去錄取學生,那么對于多樣化的辦學體系和高校辦學特色的形成來說,也只能是一種妄談與奢望。長此下去,最后損害的是全社會的福利,或者說主要是未來考生的福利。擴大招生自主權比放開普通商品的價格,具有更明顯的合理性,因為對人才質量的測量要比普通商品的測量困難得多。在一個比較充分競爭的市場中,對于許多商品來說,人們容易識別其質量,因此,價格包含了相當多的信息,是市場交易的基本依據。但是,我們卻很難說,分數包含了與價格同樣多的信息,可以作為學校錄取學生的唯一標準。盡管我們不斷設法改進我們的考試手段,但是,“測不準原理”仍是教育測量的基本特征之一。于是,高校就有理由,在高考分數之外,借鑒其他的手段(比如推薦信、平時成績、面試等),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有人擔心,中國目前復雜的社會關系和低社會誠信度,不適合采用高考分數這個客觀錄取標準之外的其他主觀標準。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因為擔心就不變革,我們就永遠不會改進讓大家普遍感到不滿意的教育體制。教育改革可以參考經濟改革,就像我們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同時逐步消除各種投機倒把和欺詐行為一樣。
教育本應該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和多樣性。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教育的上述特性被逐漸削弱,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制度,比如統一的教學標準、課程體系、教材、考試制度、教師資格、學校評估等。統一制度有利于管理,與工業社會的標準化管理方式是相一致的。但是它也有局限性。現代化不是單向度的社會進步。教育現代化也有“陷阱”,或者說教育不得不為現代化而付出一定的代價,多樣性的衰落就是其中的一個方面。
統一考試和招生制度是教育制度統一性的一個具體表現。統一的高考招生制度在中國是如何形成的呢?從1977年重新恢復高校考試,這個制度就開始建立起來了。當這種制度建立后,它的社會功能大于教育功能,而且有愈來愈明顯的強化趨勢,成為被人們長久詬病的“應試教育”的一個主要影響因素。這就造成了考試制度的異化。考試不僅不是教育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反而成了教育的對立面。這種問題,在中國和其他國家均存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不宜將自主招生與高考完全對立
對于業已建立起來的“考試大國”而言,自主招生改革只能在較小的范圍內發揮局部撼動的作用。目前,在全國兩千多所高校中,僅有80多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的權力,其中30多所高校參加了招生聯考,所謂的“華約”、“北約”和“同盟”是三個主要自主招生聯合體。
自主招生制度是對于高考分數單一選拔機制的挑戰,就其本質而言是試圖通過多種形式,彌補高考分數作為錄取新生唯一標準的不足。自主招生方式不同,反映出學校的多元化價值觀和人才選拔標準。例如,復旦想要選拔“讀書的種子”;南開想要選拔“志趣相投者”;清華的“自強計劃”和人大的“圓夢計劃”像是中國版的“平權行動”,向貧困地區縣級以下學校的學生傾斜,或是“三代之內無大學生”的家庭。
自主招生制度是否能夠完全超越考試制度呢?我們不宜將自主招生與高考制度完全對立起來。自主招生不是也無法徹底拋棄高考制度或者其他考試分數,因為高考分數或平時成績仍然能夠主要反映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至今尚沒有其他形式可以完全取代之。
我國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目前尚處于探索過程中,許多做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需要在實踐中進行檢驗。因此,哪些學校組成何種聯盟,哪些學校退出聯盟,都屬于正常現象。同則合,異則分。總之,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大方向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