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高校招生簡章關于錄取規則的“話中話”(2)
2011-12-12 15:03:17招生考試通訊
進檔考生如何分配專業(另類解讀:關乎進檔后你在學校的“位次”)
進檔后專業的確定,對考生高考志愿填報很關鍵、很重要。這是因為,對于考生而言,高考志愿填報成功,從表面上看是被某一所院校錄取,但實際上是被某一所院校的某一專業所錄取,沒有專業的錄取,院校的錄取就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所以,對進檔考生如何分配專業的說明部分,是每名考生都應該格外關注的內容。可現實情況卻恰恰相反,很多考生輕視或忽視對此內容的關注,最終導致自己在調檔后的“排位”中不占優勢,更有甚者最終落榜。其實,各校的招生章程中一般都會對此內容重點提及,大家需要耐心閱讀,如:
專業錄取: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為: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減去2分、第三志愿減去3分、第四志愿減去4分、第五志愿減去5分、第六志愿減去6分與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績排序錄取……
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只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未填報該類志愿的考生,即使服從專業調劑,也不會調劑到該類專業……
——摘自《中山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從中山大學公布的招生章程來看,在專業錄取上,有分數級差29,規定了具體的計算方法,還有“只錄取填報該類專業志愿的考生”的規定,且詳細規定了專業類別和包括的具體專業。
從分配專業的規則方面來看,主要有專業優先30和分數優先31兩類錄取規則。
專業優先
專業優先是高校確定進檔考生專業過程中常常使用的一種規則。在擇優錄取的前提下,以專業志愿順序為主,以分數優先為輔,確定進檔考生專業的辦法。在招生章程中,通常有“按志愿優先的錄取方式依次錄取,不設分數級差”以及“錄取時,采用專業清的方法確定專業”等等表述,這些均屬于專業優先的錄取規則。如: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原則(含平行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滿,按其第二、第三……及服從調劑等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摘自《貴州大學2010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專業級差32是指招生高校給考生分配專業時,實行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辦法,即錄取非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即第二、第三專業志愿等)時的分數差異。專業級差包括減分排序錄取和加分排序錄取兩種。
1.減分排序錄取。前文摘錄的《中山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專業錄取方法屬于典型的減分排序錄取規則。
2.加分排序錄取。如:
為了保護進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顧考生填報專業的先后順序,對達到我校投檔線上的每一位考生進行加分(即在學生投檔分的基礎上,分別對他所填報的第一專業加5分、第二專業加3分、第三專業加2分、第四專業加1分),以此產生的新的折合分為錄取依據,按考生所填專業的先后,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摘自《2010年上海師范大學招生章程》
上海師范大學的分專業錄取規則就屬于典型的加分排序錄取。
分數優先
分數優先是另一種十分重要的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方式。在分數優先模式下,進檔考生的分數起到了主導作用,成為考生“排位”的主要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對考生有一個最大的好處,就是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報考專業,只要分數能達到這個專業的要求,便能進入這個專業。不需要考慮該專業往年的分數高低,同時也不要考慮各專業之間是否存在級差。如:
專業錄取以分數優先作為劃分專業的主要標準……
——摘自《東北財經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的特別規定
考生只有在專業志愿欄中填寫了招生高校設置的某類專業或某些專業,在分配專業時,才會被分配到該類專業,這就是“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如果考生在專業志愿中沒有填寫該類專業,就不會被分配到該類專業,即使考生接受“專業調劑”,也不會被調劑錄取到該類專業。招生高校之所以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該類專業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可能是學制較長或學費較高,為了避免考生不了解情況誤填,錄取后對該類專業又不認可,而特別規定的,此處可參考前文摘錄的《中山大學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同等條件下,分配專業規則及專業調劑規則
(另類解讀:關乎遇到和你分數一樣的考生,學校如何“甄別”;未能安排進你理想的專業,學校如何“再次分配”)]
在現實的錄取中,同分進檔考生出現的概率很大。因此高校在頒布招生章程的時候一般都會對在同等條件下如何分配考生專業部分進行重點說明。由于招生計劃的客觀限制以及錄取規則既定的前提下很難滿足所有進檔考生的專業意愿,因此,專業調劑的規則就十分必要。如:
同等條件下,理工類及文史類各專業以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相關科目理工類為數學+綜合,文史類為外語+綜合。
部分外語專業(俄語、德語、法語、日語)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外語滿分的70%(口語不做要求);同等條件下,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摘自《武漢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0年4月修訂)》
從武漢大學公布的招生章程來看,對同等條件下如何分配專業規定的比較具體,即部分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外語滿分的70%(口語不做要求),然后以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如有意向報考武漢大學外語類專業,外語成績不能過低;其他理工類和文史類專業以專業相關科目成績作為優先錄取的標準,理工類是優先錄取“數學+綜合”分數高者,文史類是優先錄取“外語+綜合”分數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