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美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1-12-01 16:42:50北京郵電大學招生網
北京郵電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是一所以信息科技為特色,工管文理相結合的知名學府,是我國信息通信領域高級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重要培養基地。
為適應我校工業設計專業的特點,2012年工業設計專業本科招生計劃招收部分美術特長生。
我校工業設計專業注重技術和藝術的結合,立足于北郵的信息技術優勢,以信息產品創新設計與人機交互設計為特色,基于工業設計理論,結合人機交互與傳媒技術,培養在創意產業、產品創新設計、交互設計、數字媒體設計等有廣泛從業前景的復合型高級專業設計、創意人才。
本專業主要課程:工業設計導論、素描、色彩、三大構成、造型基礎、設計方法與分析、人機工程學、產品造型材料與工藝、產品設計、互動媒體設計、交互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用戶界面設計與評估、計算機輔助設計、可用性測試、JAVA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計算機網絡技術與應用等。
一、報名資格
1、擬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的相關規定參加該省藝術特長生統一測試且成績合格。
2、符合國家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的應屆高中理工類畢業生,具有一定美術基礎和藝術創意設計特長。
二、報名方式
1.我校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系統開通時間: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凡符合我校美術特長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北京郵電大學本科生招生網(zsb.bupt.edu.cn),點擊“報名系統”,選擇“美術特長生(工業設計專業)報名”,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同時,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其他格式無效)。
2.打印的報名申請表經所在中學審核蓋章后,隨相關材料一起,在2012年1月7日之前寄至我校團委。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郵寄地址:北京郵電大學團委郵政編碼:100876
注:來函請在信封注明"美術特長生報名"的字樣。相關報名材料包括:所獲專業最高等級證書(復印件)、高中以來參加各種比賽的最高榮譽證書(復印件)。
三、測試
1、報到:已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請按本簡章要求按時前來我校報到,交納報名考試費、領取準考證等相關資料。報到需攜帶考生身份證、一寸免冠照片1張以及報名材料中所提交證書的原件。
報到時間:2012年1月13日8:30-17:00
報到地點:北京郵電大學學生活動中心
2、測試時間:2012年1月14日
測試地點:北京郵電大學
測試內容:(1)基礎素描
。2)創造性思維潛能測試(筆試)
說明:校方可提供畫板、畫架、畫紙,其余工具自備(可不帶顏料)。
參加測試時請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
四、錄取辦法
1、確定招生對象:在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業成績、思想素質的基礎上,根據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結合工業設計專業的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認定一部分藝術設計水平突出、學習成績優良的學生,認定其2012年北京郵電大學美術特長生資格,并簽訂《北京郵電大學2012年美術特長生招考協議》。
2、錄取原則:與我校簽訂協議的美術特長生,須參加2012年全國統一高考,第一志愿填報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份,須填報“北京郵電大學”為平行志愿第一所學校),同時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工業設計專業。考生高考成績必須達到我校普通理工類專業(不含電信工程及管理、電子商務及法律、物聯網工程專業)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為投檔線測算值)下30分以內。所有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未按以上要求填報的考生,不再享有我校美術特長生優惠資格。
注意:以上優惠政策以高考滿分為750分的省份為標準而制定。對于滿分小于750分的省份,優惠政策中的降分值將按比例折算。
3、美術特長生進校后不得轉專業。
五、其他
1、對在我校美術特長生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學生的認定資格,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同時,將上報我校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相應處理;已經通過高考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2、如本簡章與教育部最新文件有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3、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相關聯系方式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址:zsb.bupt.edu.cn
本科招生辦公室電話:010-62282045,傳真:010-62283407
團委電話:010-62282654,傳真:010-62282654
自動化學院工業設計教研中心電話:010-62282113(每周三下午2:00--5:00)
說明:在考試前,我校不接受任何對考試內容的咨詢。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共青團北京郵電大學委員會
北京郵電大學自動化學院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