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1-12-01 10:29:30對外經貿大學招生網
根據我校國際化的辦學特色和復合型的人才培養目標,2012年我校繼續從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外語類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中招收外語類保送生。
一、招生對象: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的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我校將在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中挑選部分學校作為生源中學。
二、報名條件:
1、具有外國語保送資格,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資格學生名單范圍內。報名由個人申請,所在中學推薦。所在中學必須是我校認定的生源中學;
2、高中階段均在所推薦的中學就讀;
3、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秀;
4、中學所學外語為英語;
5、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且體貌端正、口齒清晰、聽辨正常;
6、英語(財經新聞方向)要求報考學生形象氣質好,口齒清晰流利,對新聞播音有興趣,有志于從事財經新聞工作,女生身高在165cm左右,男生身高在175cm左右。該專業學生大學期間需在美國學習一年(在美國學費為10000美元左右,生活費自理)。
三、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2012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為50人左右(根據生源情況予以考慮),招生專業和專業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備注
商務英語20人左右
翻譯(英語經貿方向)20人左右
英語(財經新聞方向)10人左右中美聯合培養,詳見專業介紹
四、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獲得中學推薦資格的考生,憑我校下發的認證碼登錄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du.cn)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申請表。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2月1日-12月21日。
2、郵寄報名材料:申請者用A4紙打印網上提交的申請人用表,同時從報名系統內下載《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外語類保送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用表、推薦人用表,英語教師用表)。請按要求如實填寫,于2011年12月21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以中學為單位統一用郵政特快專遞將所有申請表、個人陳述、一寸照片2張以及成績單原件的復印件等要求的申請材料(A4標準)寄至:北京市朝陽區惠新東街10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29),并在信封上注明“外語類保送生”字樣。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
如果在申請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歡迎大家通過以下方式和我們聯系:
咨詢電話:010-64492178
傳真:010-64493866
電子信箱:zhaosheng@uibe.edu.cn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haosheng.uibe.edu.cn
注: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初審結果、考試時間等相關考試信息。
五、考核錄取:
1、材料初審:我校將組織專家教授對學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審結果將于2012年1月7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內公布。
2、考核方式:初審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舉行的筆試和面試,測試具體時間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另行通知,考試地點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校內。
商務英語和翻譯(英語經貿方向)考核內容包括:筆試(350分)和面試(100分),其中筆試包括語文、數學和英語文化課(300分)和英語聽力(50分)。
英語(財經新聞方向)考核內容包括:筆試(350分)和面試(200分),其中筆試包括語文、數學和英語文化課(300分)和英語聽力(50分)。
3、確定擬錄取名單:按照招生專業進行錄取,筆試和面試分別劃線,合格的學生按照筆試和面試的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同時參考學生的綜合素質、獲獎情況,以確定保送生擬錄取名單。
4、復核審查錄取:我校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公示的2012年保送生資格名單中復審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未在公示名單內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
5、公示及錄取手續: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一周,經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錄取工作組審核批準后,將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并報各省(區、市)招生部門備案審批。錄取考生按規定參加2012年高考報名和體檢。體檢合格者,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錄取審批手續。
六、監督機制: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紀檢監察處負責全程監督,接受投訴。
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對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獲獎材料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錄取資格及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保送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要取消其學籍。對在推薦保送生工作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違反規定推薦的中學,一經發現并核實,要通報批評,并由有關部門對其當年所有推薦保送學生進行重新審查;對弄虛作假的中學,視情節嚴重程度,暫停其1至3年推薦保送生資格;對造成惡劣影響的中學,將取消其今后推薦保送生資格。
七、本簡章由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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