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年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實施細則
2011-11-16 09:55:13河南招生考試信息網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報考2012年音樂類(含聲樂、器樂、舞蹈)專業的河南省藝術類考生均須參加音樂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分為筆試和專業個體測試兩部分。考生于2011年12月18日憑《河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省統考專業準考證》(以下簡稱《專業準考證》)、身份證在省轄市招辦、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設置的考點參加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筆試。專業個體測試分市分批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時間報名、考試。考生應于2011年12月18日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和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www.heao.com.cn)查詢專業個體測試具體分批時間。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四科,即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專業主科(聲樂、器樂、舞蹈)和視唱為現場個體測試科目。
(一)聲樂
聲樂考試的曲目要求思想內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體裁,不同風格的歌曲。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歌曲或戲曲片段),主要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試(通俗唱法考生自備伴奏磁帶或CD,其他考生自備演唱歌曲五線譜樂譜,統一鋼琴伴奏)。
聲樂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聲音條件、演唱方法、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二)器樂
樂器品種主要包括各種鍵盤樂器、各種常見常用的西洋管弦樂器、民族管弦樂器與電聲樂器等。
考試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種不同題材、不同風格的樂曲及練習曲等。
考生自選一首曲目(樂曲或練習曲,除鋼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備樂器)。
器樂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演奏姿勢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現能力與作品難度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體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現代舞、當代舞等。
舞蹈主科考試需要進行基本功測試和舞蹈劇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測試包括集體測試和個人測試兩部分。集體測試內容主要有軟開度(下豎、橫叉,下豎叉同時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點分別搬前、旁、后腿并控制)、點翻、四位轉。個人測試由考生將舞蹈的基本技巧動作大跳、平轉、倒踢紫金冠、串翻、雙飛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術技巧組合展示。
舞蹈劇目片段表演是測試學生的肢體藝術表現能力。舞蹈劇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選,劇目時間控制在2-3分鐘以內,考生自備音樂伴奏磁帶A面第一首或CD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試主要從考生形體條件、基本功、表現能力、選跳作品難度、韻律感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舞蹈基本功測試要求考生必須穿著形體服進入考場。
(四)視唱
視唱即看譜即唱。視唱考試主要從考生音準、節拍節奏、視譜能力、表現能力四個方面進行考核。為了準確地測試出考生讀譜視唱能力、音準、節奏、音樂感覺等方面的綜合音樂素質,視唱試題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40分。試題為五線譜,難度設置在兩升兩降調號范圍以下的各類調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兩種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35分。試題為五線譜,難度設置在一升一降調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調唱名法視唱,兩種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30分。試題為五線譜和簡譜兩種記譜法顯示,難度設置在無升降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以規整節奏為主,輔以一定難度的節奏類型,考生可選擇五線譜或簡譜,分值相同。
D等級視唱題分值及難度標準:最高分為20分。試題為視唱和節奏兩部分(兩部分都必考):(1)視唱試題為五線譜和簡譜兩種記譜法顯示,難度設置在無升降號范圍內的各類調式,以常見簡單節奏為主,旋律平穩進行。考生可選擇五線譜或簡譜,分值相同。(2)節奏試題為常見簡單節奏型,無復雜節奏型。
(五)聽音記譜
主要考核考生對音高、音調的聽辨和記寫能力。
聽音記譜采用簡譜或五線譜兩種記譜法記譜。考生在收聽用鋼琴彈奏的錄音時,根據標準音聽辨記寫單音、雙音、旋律片段等。
(六)樂理基礎知識
樂理是學習音樂應該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論知識。參考李重光的《基本樂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基礎知識考試指南》(河南省教育學會高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專業委員會編)及現行中學統編教材。
三、命題原則
(一)全省統一命題,統一制卷。
(二)堅持正確的導向,依據專業考試科目,體現出學習音樂類專業對考生所具備的基本專業要求。不出偏題、怪題。
(三)堅持標準,難易適度。題目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客觀準確測試出音樂類專業考生的基本素質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選拔專業優秀學生。
四、考試要求
(一)聲樂
1.聲音條件
(1)音質純凈,聲帶閉合良好,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無發聲障礙和喉疾病變。
(2)聲音具有明暗、濃淡的可塑性,表現能力強。
(3)音域較寬。
(4)音量適中、歌唱性強。
2.歌唱方法正確,歌唱狀態良好,咬字吐字準確、清晰。聲音轉換靈活,音色變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現力,藝術處理恰當,整體表現效果好。
4.作品的藝術性較強,并具有一定難度。
(二)器樂
1.演奏姿勢和演奏方法正確。無論弦樂器、吹管樂器、彈撥樂器,在持弓、運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動作、坐立姿勢等方面都比較規范。
2.演奏者對音高和節奏表達準確。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實,各種技巧表現準確,演奏熟練完整。
4.表現力強,對作品風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處理準確得當,有較強的感染力,整體效果好。
(三)舞蹈
1.形體條件好,身體素質和身高、五官、體形等條件具備學習舞蹈的要求。
2.通過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體現自身的柔韌性、穩定性和靈活性。
3.肢體語言表現力強,對選跳作品的風格、思想情感把握較為準確,作品技術與藝術等方面結合的較好。
4.選跳的作品編排合理,各種技巧動作的表現和風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難度。
5.選跳作品的動作熟練準確、節奏清晰、舞韻協和。
(四)視唱
1.正確掌握音準、節奏,基本做到視譜即唱。
2.熟練掌握節拍、節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確掌握和表現常用的音樂記號(包括力度、速度、裝飾音、反復記號、呼吸記號等)。
4.能用基本指揮圖式劃拍或擊拍。
5.題目分A、B、C、D四個等級難度。
(五)聽音記譜(給標準音)
1.音高和節拍節奏劃分準確。
2.準確聽記雙音音高,能夠分辨根音和冠音。
3.聽記8—16小節的旋律或每句長度不超過6小節的二至三個旋律短句。
(六)樂理
了解音樂基本理論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確地表達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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