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2年普通高考開始報名 截至11月20日
2011-11-15 13:35:26北方網文章作者:張雯婧
昨天從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12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于近日至11月20日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單位履行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
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符合條件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學籍所在中學辦理報名手續,符合條件的其他報考者到戶口所在區縣招辦規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辦理報名手續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原件,接受報名單位的資格審查,避免證件不齊而影響報考。
報考科類分為文史、藝術(文)、體育(文)、理工、藝術(理)、體育(理)六個類別,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選擇其中一類作為報考科類。報考科類一經考生確認,不能更改。凡未進行電子攝像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高考(微博)。
報考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在辦理高考報名的同時,還須辦理藝術類美術專業統考報名手續。報考藝術類非美術專業的考生須認真閱讀擬報考院校的招生簡章,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規定的時間辦理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報考體育類的考生須辦理體育專業考試的報名手續。被推薦的免試保送生以及報考運動訓練民族體育運動專業的考生均須辦理報名手續。
依據國家規定,報名工作中,若發現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考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高考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對違規參加高考報名的中學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取消其高考資格,同時給予其應屆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高考的處理。對于在出具、審定考生的報考材料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及為考生偽造或違規辦理戶籍遷移、學籍檔案的人員,由違規行為人員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撤銷其工作職務并給予調離現工作崗位、開除公職等黨紀政紀處分;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