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通知
2011-11-14 10:08:55北京教育考試院
北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于2011年12月進行,12月1日至5日考生網上報名,12月20日前完成報名資格確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報名條件
(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外地轉京戶口限2011年12月5日前在京落戶者)。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可以報考。報名時須持有北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范圍內報考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
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專業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
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藝術類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