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方案
2011-10-18 17:37:00清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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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指出要“完善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方式和招生錄取辦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促進入學機會公平、有利于優秀人才選拔的多元錄取機制”,“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
為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在2010年開始實施的自主選拔A、B計劃探索的基礎上,今年起清華大學將繼續堅持“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理念,對不同類型的優秀人才實行有針對性地選拔,力促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力促教育機會公平。此外,清華大學將探索招生選才和人才培養密切結合的新模式,為人才的成長提供因材施教的條件和個性化發展的空間。
2012年清華大學自主選拔“新百年計劃”分為“領軍計劃”、“拔尖計劃”和“自強計劃”三個部分:
“領軍計劃”面向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拔尖計劃”面向具有學術理想和創新潛質,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才華并取得一定成果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自強計劃”面向長期學習、生活在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或民族地區,自強不息、德才兼備的高中畢業生。
一、“領軍計劃”實施辦法
1、招生對象
面向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選拔方式
本計劃采用中學推薦的方式報名。清華大學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清華大學學生的質量、數量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和推薦人數。
具有推薦資格的中學應在校園顯著位置對推薦名額、報名辦法、選拔標準、遴選程序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
中學根據可推薦的人數,按照已公示的標準和程序接受報名并選拔符合要求的學生。選拔結果和推薦理由應在校園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各方監督。
被推薦學生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中學應將推薦匯總表、選拔標準、實際申請學生名單、遴選程序、公示信息反饋情況、推薦人報名表、中學推薦表和說明被推薦學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清華大學組織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并在清華招生網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審核通過者免于參加自主招生筆試,只需參加綜合面試。
在公示和材料審核過程中,如發現中學或學生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相關學生的報名資格及相應中學參與清華大學其它各類招生的推薦資格。
3、優惠政策
面試通過的學生高考享受降60分錄取的優惠政策。此外,根據面試的成績給予最多加30分選專業的優惠政策(僅限該學生高考分數達到清華大學在該省錄取分數線時有效)。
4、后續培養
清華大學將在后續培養階段重點關注通過本計劃入學的學生,匹配多樣化的教育資源,重點鍛煉團隊協作、組織協調和溝通表達等能力,培養具有國際視野和本土情懷的高素質人才。具體措施如下:
(1)優先推薦參加清華大學學生骨干培養項目,具體內容包括暑期赴東、西部省份和港澳臺地區考察、選修單獨開設的領導力課程等。
(2)優先推薦赴海外知名大學交換學習。
(3)為每位學生配備“雙導師”,即一名所在院系專業老師輔導課程學習,一名所在院系畢業的成功校友指導個人發展。
(4)優先推薦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社團組織和公益志愿等活動及鍛煉。
(5)提前入校接受培訓。接受思想教育,感受清華文化,熟悉校園環境,做好在大學班集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準備。
5、實施程序
(1)2011年10月,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公布具有推薦資格的學校名單和推薦人數。
(2)2011年11月7日起,完成學生選拔和相關公示工作的中學組織被推薦的學生完成網上報名,并在11月22日前(以當地郵戳為準,建議使用快遞)將要求反饋的各類材料一同寄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3)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審核報名材料,并在2011年12月1日公布通過審核的學生名單。
(4)通過審核學生參加清華大學自主招生綜合面試。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確定最終名單,并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