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及時查看2012年北京交通大學的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報名時間、選拔程序、錄取辦法、聯系方式等,高考網特搜集了2012年北京交通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供考生和家長參考。以下為具體內容: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2012年我校繼續在高考招生中預留少量計劃,通過自主選拔的方式,招收全面發展、綜合素質高、學科特長突出、有創新潛質的優秀高中畢業生。
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的學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報名:
A類:中學推薦的符合我校某類學科培養要求,對該類學科專業具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和實踐能力,并能提供相應學科培養潛質證明材料的優秀學生。
B類:生源基地中學按分配名額公示后推薦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高、品學兼優、成績名列前茅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同時能提供在我校某類學科專業具有較強培養潛質證明材料的“學科專長”學生優先。
C類: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體制改革,特別設置“C類”試點人才選拔模式改革,專項選拔在我校經濟與管理類學科專業具有濃厚興趣和培養潛質,經中學公示后推薦的綜合素質很高,成績特別突出的優秀應屆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為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175名)。理工類面向全國招生;文史類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招生。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是考核的重要環節。
學生須經所在中學審核推薦并按要求由本人提交網上和書面申請。
我校設立報名評審組負責報名過程中的資料審核,全部報名資料審核通過的學生才能進入初審環節。
報名過程是對學生的第一步考核,也是啟發學生進行自我分析、自我發現、自我總結的過程,要求必須由學生本人完成。報名完成情況將記入“初審評價”。
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自主選拔資格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記入學生高考誠信檔案。
2、報名過程有如下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學生須于2011年12月19日中午12:00前登陸我校招生資訊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資料要完整、真實、準確,必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報名專業類別和專業志愿。網上報名需要上傳《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報告》(正文內容1500-3000字)。除“C類”報名學生外,來自生源基地中學的學生還需填寫“中學推薦驗證碼”。
2)提交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資料審核通過的學生方能在報名系統打印“北京交通大學(微博)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書面材料說明及表格”,按要求準備全部書面材料。來自生源基地中學的學生,所有書面材料交所在中學匯總后,與《生源基地中學推薦優秀學生匯總表》一起寄至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不接受個人郵寄;來自其他中學的由學生本人將書面材料寄至招生辦公室。全部書面材料都要確保招生辦公室在2011年12月22日17:00前已經查收,逾期無法參加初審。
3、按條件要求完成報名。
報名時學生應根據個人學習興趣和能力,選擇適合的專業類別和專業意向,《自主選拔申請報告》的主要內容要與專業類別相對應,所附證明材料形式多樣,關鍵要有一定說服力,我校將根據《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報告》和證明材料所體現的水平以及高中階段學業情況擇優選擇部分學生進入初審。
我校將在12月6日前向生源基地中學通知對應各類報名條件的推薦名額及驗證碼,生源基地中學的學生首先應與中學聯系申請推薦,取得中學推薦名額及驗證碼后進行網上報名。
“C類”報名學生須提供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信和高中成績單作為證明材料,要求高中階段綜合表現和學習成績特別突出。
“A類”報名學生中,對于來自教育不發達的縣級及以下農村地區中學,艱苦樸素、堅忍不拔、成績優秀的農村戶籍學生,可適當降低證明材料要求;對于往屆考生,僅接受“學科專長”極其突出的學生報名,根據往屆高考成績擇優進入初審。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我校專家評審組對進入初審的報名資料進行專業評審,“初審評價”為優良的給予參加考試機會。學生可于2012年1月10日前后在我校報名系統中查詢初審結果,我校不安排電話和書面通知。
如果學生認為自己的才能是網上報名和書面材料無法完全展現的,可以在網上報名截止之前申請提前遠程面試的附加初審,遠程面試結果可以記入“初審評價”之中。
2、確認與繳費
初審合格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考試,并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未按時確認和繳費的學生將視為放棄我校的考試。
3、考試
2012年2月19日進行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內容為學科能力測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由北京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北京化工大學(招生辦)五所學校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閱卷。沒有考試大綱。
面試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我校的面試是基于學生報名材料的進一步考核,包括學生自我能力展示、專家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經濟與管理類專業安排全部三種形式面試。面試結果記為“面試評價”。
通過我校初審學生只有參加我校的筆試和面試,方有機會取得我校認定。
4、資格認定
我校依據筆試成績,參考“初審評價”和“面試評價”確定自主選拔擬認定名單,并確定錄取優惠標準和專業優惠標準,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及中學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確定為我校最終自主選拔認定學生名單,發放“認定證書”。認定人數為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的200%以內。
認定分為三種情況,每種情況根據學生在筆試成績、初審評價和面試評價排名情況確定不同的優惠標準:
I:對“B類”中提供“學科專長”材料的部分學生和“A類”報名學生,經考核認定在我校某學科專業確有“學科專長”的,將指定一到兩個認定專業,錄取認定專業時可享受我校在當地統招提檔測算線下20分內錄取的優惠標準。對于少數初審、筆試、面試特別突出者,針對部分認定專業可再放寬10分或者20分。
II:對取得認定的其他“B類”報名學生,可享受我校在當地統招提檔測算線下10分內錄取和加5分確定專業的優惠標準。對于少數初審、筆試、面試特別突出者,可享受20分的錄取優惠標準。
III:對取得認定的“C類”報名學生,錄取優惠和專業優惠標準為達到我校在當地統招提檔測算線或者測算線下10分以內。
以上優惠標準均不得低于當地一本控制線。理科試驗班類、通信工程、自動化、交通運輸類、法學和經濟與管理類專業將有專業最低優惠標準限定,具體認定專業、優惠標準等信息以認定證書為準。
5、報考及錄取
獲認定學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報我校,且必須服從專業調劑,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
獲認定學生應該按照我校及當地省級招辦的要求填報高考志愿,并按時將信息反饋我校。我校根據反饋信息,將擬錄取名單報請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批準后,方能辦理高考錄取手續。
有認定專業學生如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統招提檔線,將在一定專業范圍內享受加5分確定專業的優惠,具體專業范圍以“認定證書”及“高考報考須知”為準。
經濟管理學院設立“招生獎學金”獎勵錄取的優秀學生,具體方案以《經濟管理學院獎學金制度實施辦法》為準。
五、監督機制
1、自主選拔錄取工作作為學校本、專科(高職)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2、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將選拔辦法、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3、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作為高考招生體系的一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責任屬高校的追究相關責任者的相關責任,責任屬中學的,通報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其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取消其當年高考考試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4、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可通過郵箱jwss@bjtu.edu.cn向我校紀委監察處反映問題。
六、其他說明
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及藝術類專業招生將另行公布選拔辦法,不納入自主選拔范圍。
由于初審通過的人數和最終獲得認定資格的人數十分有限,請根據自身情況慎重報名,以免影響正常學習和選擇其他高校。
網上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12月19日中午12:00(生源基地學生因需要中學匯總,建議12月16日能完成報名)。
書面材料截止時間:2011年12月22日17:00(以我校收到全部報名資料為準,按“B類”報名學生的書面材料要由中學匯總后統一郵寄)。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報名”。書面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網上確認繳費時間:初定2012年1月10日前后。
報到考試時間:2012年2月18日報到,可提前一周打印準考證,2月19日上午筆試,下午和晚上面試。具體安排請2012年1月關注我校招生資訊網發布的考試通知。
認定證書發放:我校將在教育部網上公示后,預計在2012年4月中下旬郵寄“認定證書”和“高考報考須知”。
咨詢電話:010-51688441轉9
自動傳真:010-51688421
招生資訊網網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經北京交通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北京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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