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考試院:深圳僅4生不符合高考加分資格
2011-06-15 10:35:27信息時報
14日有個別媒體報道,深圳一所中學今年高考有100多名考生將獲得高考加分,此事引起社會關注!記者就此事采訪了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副院長黃友文在采訪中回應稱,今年5月份省考試院組織專家對深圳報上來的體育尖子考生審核時,發現深圳西鄉中學如此多的考生申報加分,也引起了高度的重視。因考生獲獎賽事是深圳市體育、教育等部門主辦,因此,省教育考試院專門責成深圳市教育局,會同深圳市體育部門,重新審核該校考生的加分資格。深圳市教育局聯合深圳市體育局對這些學生的資格進行了重新審核,結果除4名考生不符合加分資格外,其他都符合加分規定。
黃友文指出,目前,按照現行政策,由教育部門參與主辦的市級體育競賽活動,前四名可以獲得加分資格。比如航模比賽,應屆高考生在高中三年內獲得某個項目的前四名,就可以獲得加分資格,一次加20分。如果發現不符合加分條件或造假的,將堅決取消加分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記者 薛冰 通訊員 粵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