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美術學院2011年招生簡章(4)
2011-01-25 13:32:45魯迅美術學院
五、《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發放辦法
我院招生辦公室依據專業成績排名,于4月20日前統一發放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素描、色彩、設計基礎、創意設計專業加試成績一門不及格,不發《文化課考試通知單》,美術史論、文化傳播與管理專業方向專業成績設合格線。凡未接到《文化課考試通知單》者,即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不另行通知。
六、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
由戶口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辦理。
七、錄取辦法
文化課總分最低控制線350分,外語單科分數線為65分,美術史論和文化傳播與管理專業語文單科分數線為90分。外省文化課高考總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計算。
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院要求的基礎上,對考生的品德素質、身體狀況考核合格后,中國畫、版畫、水彩、油畫、雕塑專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攝影、影視攝影、環境藝術設計、城市規劃與設計、染織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纖維藝術設計、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大連校區)、動畫(大連校區)專業按專業課成績80%與文化課成績20%的綜合分擇優錄取;美術史論、文化傳播與管理專業方向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錄取時依據分數優先原則,按照考生報考我院專業加試時的志愿順序錄取。
凡被錄取的新生, 由本院于七月份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有關規定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院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以及復試成績明顯低于入學考試成績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
2、學費及獎學金:美術史論專業、文化傳播與管理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攝影、影視攝影專業每生每年13000元,其它各專業每生每年14000元。學習期間實行獎學金制度。
3、美術學院學習費用相對較高。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履行“按規定交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的義務。未經學院批準,學生不得拖欠學費、住宿費,請考生報考時慎重選擇。
4、沈陽校區沈陽市內學生根據情況安排住宿,大連校區新生全部住校。遼寧省內新生不遷轉戶口,省外新生自愿。
5、畢業后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雙向選擇,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擇業。
魯迅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沈陽校區地址: 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三好街十九號 郵編:110004
沈陽校區咨詢電話:024—82250789 監督電話:024—23940126
大連校區地址: 大連市開發區金石灘金石路39號 郵 編:11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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