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術學院2011年本科招生簡章(3)
2011-01-24 14:43:35西安美術學院
2、文化考試: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統考。凡接到我院簽發的“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持“專業合格證”在戶口所在地招辦按規定辦理文化統考報名手續,政審體檢由當地招辦統一辦理,我院復審。
五、錄取辦法:
(1) 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 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綜合面試、專業、文化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 按教育部要求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直接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簡稱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不再組織校考,未涉及美術類統考的省份采用我院校考成績。
錄取原則:
1、本、專科文化課計分方式:(文化總分為考生實際所得文化成績總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滿分及文化總分(含數學成績);
(2)個別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滿分及文化總分(含數學成績)。
2、本科錄取原則:(我院2011年專業課滿分為200分)
(1)美術史論專業方向:文化課占80%,專業課占20%,按綜合分排隊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80)+(專業總分÷200×20)
(2)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方向:以形體測試成績為主。
(3)其他專業方向:文化課占40%,專業課占60%,按綜合分排隊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專業總分÷200×60)
3、高職(專科)錄取原則:(專業課滿分為考生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滿分,未涉及美術類統考的省份以我院專業課滿分為200分計算)
(1)藝術設計專業方向:文化課占40%,專業課占60%,按綜合分排隊擇優錄取。
綜合分計算公式:(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專業總分÷專業滿分×60)
六、入學事項及待遇:
1、新生憑“專業準考證”、“文化準考證”、“專業合格證”、“錄取通知書”,按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2、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院進行全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讀期間,學校實行獎學金,特困生減免學費及困難學生助學貸款等多種措施,以幫助品學兼優或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收費標準:
A學費標準:
①本科:繪畫專業、雕塑專業、藝術設計專業、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動畫專業15000元/學年、美術學專業13000元/學年、攝影專業9000元/學年、美術學(美術史論)專業7000元/學年。
②高職(專科):9000元/學年
B住宿費:學院根據專業和實際情況統一安排住宿,收費標準以入學須知為準。
C代辦費:根據教學和軍訓等項工作的需要和不同專業、不同類型,按實際發生額一次性收取。
5、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習用具、材料費自理,享受公費醫療、轉戶口關系。
6、學生畢業后實行國家政策指導,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擇業。報考藝術教育系(美術教育專業、音樂學專業)學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學中,除學習美術專業課程以外,同時接受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教育實習、普通話測試等課程的教學。在四年學業完成后獲得本院頒發的畢業證、學位證的同時,還可獲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七、其他事項: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 、碩士研究生、在職研究生、附屬中專、成人教育學院(設有高起專、專升本、高起本)。簡章另發,歡迎報考。
本院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號(考生由火車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車在醫學院下車向西500米即到)
郵編:710065
招生辦公室電話: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傳真)
成人教育學院咨詢電話:029-87976993
附屬中專咨詢電話:029-88214248
2011年西安美術學院音樂學(師范類)專業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辦學層次、學制及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國際代碼 | 層次 | 學制 | 類別 | 全國招生計劃 | 收費標準(元/年) |
音樂學(師范類) | 050401 | 本科 | 四年 | 文理兼收 | 100 | 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