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藝術學院2011年本科招生簡章(7)
2011-01-05 15:51:19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網
六、優錄政策
(一)對于外省考試院(或省級招辦)投檔的考生,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高考成績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普通類第二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錄取。
對于江蘇省考試院投檔的考生,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高考成績(即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政策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文科省控線×90%,且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錄取。
(二)音樂表演(聲樂演唱、中國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流行音樂演唱、流行音樂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分別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藝術學院確定為舞蹈表演、音樂表演(聲樂演唱、鋼琴與鍵盤樂器演奏、管弦與打擊樂器演奏、中國樂器演奏)專業“特優”考生,第一志愿填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照顧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20%。具體報考和選拔及獎勵辦法見《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暫行辦法》。
七、有關說明
(一)考生于2011年4月初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本人專業考試是否合格。專業考試合格者須核對并填全本人信息,打印《專業考試合格證》,將回執連同考生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所在省(市)發的藝術類專業報考證復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辦公室。
(二)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招生考試有關規定,在高考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文化考試。
(三)學校設置多項獎助學金,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家庭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勤工助學崗位;特困學生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上各項具體規定可登陸我院學生工作處網站查詢,網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報考我校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時,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五)報考我校的考生須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要求,參加高考報名;
(六)新生入學進行體檢,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校指定醫療單位診斷不宜在校學習,但短期治療可達到國家規定的入學體檢標準者,經學校批準暫不予注冊,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七)三個月內對新生報考條件進行復查。如發現有虛假信息、隱瞞病史、考試作弊行為等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簡章和學校招生網站上公布的信息為準,對非本校網站及宣傳材料公布的南京藝術學院招生信息,我校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九)郵購簡章者可通過郵局匯款到南京藝術學院本科招生辦公室,每份20元,請在匯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郵編及收件人姓名;
(十)凡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號
郵政編碼:210013
學校網址:http://www.njarti.cn/
招生網址:http:// zhaosheng.njarti.cn
聯系電話:學校招辦(025)83498055 83498382
美術學院 83498607
設計學院 83498099
工業設計學院 83498630
音樂學院 83498131
流行音樂學院 83498311
影視學院 83498189
舞蹈學院 83498273
傳媒學院 83498169
人文學院 83498354
文化產業學院 83498641
高等職業教育學院 83498186
聲明:我校從未委托校外機構及個人進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以學校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對以學校名義舉辦考前輔導班或進行招生錄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同時提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舉報電話:025-83498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