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師范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0-11-05 14:14:59北京師范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是教育部首批確定的22所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高等學校之一。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學生興趣、特長為取向,面向全國應屆高中畢業生自主選拔錄取綜合素質高、學習成績好、興趣特長突出的優秀學生。為做好我校2011年自主選拔錄取(含保送生)工作(以下簡稱自主招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自主招生方案
2011年我校自主招生分三類:免費教育師范生類、學科興趣生類和學科特長生類。申請者限報一類。
(一) 免費教育師范生類
擇優選拔樂教適教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1. 申請條件
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接受國家《免費教育師范生協議書》(點擊鏈接)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
高中階段:
1)省級優秀學生獲得者。
2)自薦或優質生源校推薦的綜合素質高、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茅者。
3)具有特殊才能,包括高中階段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科技發明創造方面有突出特長和培養潛能者;或在文學、語言文化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或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績者。上述各獲獎項目或成果的申請者須為獨立或前兩名完成人。
2. 學校考核與合格資格確定
自主招生工作組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筆試)和專家面試。
其中,申請保送生者,還須參加北京大學等七所綜合性大學聯合考試,且合格。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理工)或歷史(文史)。報名辦法同學科特長生類。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核成績,以及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3. 錄取要求
我校免費教育師范生類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按確定的錄取要求及專業錄取,入學后只能在免費教育師范生專業范圍內申請轉專業。具體要求如下:
1)符合教育部選拔保送生條件(見附件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并報考我校者,按保送生錄取。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者,即予錄取。
a)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一志愿平行投檔的省份為第一次模擬形成的調檔線)下20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b)語文、數學、外語中任一單科高考成績達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綜合高考成績達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控制線。
(二) 學科(文史或理工科)興趣生類
擇優選拔對哲學(文理兼招)、社會工作(文理兼招)、資源科學與工程(理)等學科專業(詳見附件2)具有濃郁興趣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申請者限報一個專業。
1. 申請條件
自薦或優質生源校推薦的具有濃厚相關學科興趣、綜合素質高,且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茅者。
2. 學校考核與合格資格確定
自主招生工作組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須參加北師大組織的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考試、多項能力測試(筆試)和專業測試(面試)。
學校計劃發放哲學、社會工作、資源科學與工程專業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各60名。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考核成績,以及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3. 錄取要求
我校學科興趣生類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按如下要求錄取,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專業。
1)符合教育部選拔保送生條件(見附件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并報考我校者,按保送生錄取。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者,即予錄取。
a)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一志愿平行投檔的省份為第一次模擬形成的調檔線)下30分或35分或40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錄取要求以我校與考生所簽協議為準。
b)語文、數學、外語中任一單科高考成績達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綜合高考成績達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控制線。
(三) 學科(文史或理工科)特長生類
擇優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特長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1.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高中階段:
1)在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等學科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
2)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者;或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
3)在文學、語言文化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
4)具有其他特殊才能及突出成績者。
上述各獲獎項目或成果申請者須為獨立或前兩名完成人。
5)自薦或優質生源校推薦的綜合素質高、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茅者。
2. 學校考核與合格資格確定
自主招生工作組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者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須參加北京大學等七所綜合性大學聯合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理工)或歷史(文史);聯考合格者,還須參加北師大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筆試)和專家面試。
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考核成績,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3. 錄取要求
我校學科特長生類自主招生合格考生,按如下要求錄取:
1)符合教育部選拔保送生條件(見附件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并報考我校者,按保送生錄取。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以第一志愿報考我校:
a) 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一志愿平行投檔的省份為第一次模擬形成的調檔線)者,按實考分加10分錄取專業;達到調檔線下20分(750分制)以內、且不低于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服從專業調劑者,即被學校錄取。
b)語文、數學、外語中任一單科高考成績達到145分(150分制)或文科、理科綜合高考成績達到290分(300分制),且高考投檔成績不低于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控制線,并服從專業調劑者,即被學校錄取。
符合上述條件考生均在其所在省份我校招生專業范圍內安排專業。
二、報考方式
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傳照片、繳費、打印準考證。報名開始時間初步定在11月底,屆時本網站將發布具體安排,請考生關注。
說明:北京大學等七所綜合性大學聯合考試在各省主要城市設考點;北京師范大學組織的多項能力測試、專家面試,以及學科興趣生類的文化課考核均在北師大校內進行。
三、公示
學校招生辦公室將經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自主招生合格名單按教育部規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等機構備案、公示。
四、自我約束機制及違規處理
1.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考核專家組,負責領導和實施招生工作,保證整個招生工作遵循“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進行,做到“標準剛性、程序規范、辦法公開、過程監控、結果公示”。
2.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3.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4. 考生所在中學應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進行推薦工作。對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推薦中學,一經查實即予取消推薦資格,并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媒體通報。
5.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由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10-58801802,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
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