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及時查看2011年吉林大學的自主招生報名條件、招生計劃、報名時間、選拔程序、錄取辦法、聯系方式等,高考網特搜集了2011年吉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以供考生和家長參考。以下為具體內容:
2011年吉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布,如下。
2011年吉林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為了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目標,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定,我校在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實施自主選拔招生,以選拔有特殊才能和培養潛能的優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工作將在吉林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招生范圍
我校自主選拔試點工作將繼續在北京、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共11個省、市進行。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招生計劃占本科招生計劃的2%。
四、招生對象與條件
具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一定的實踐能力,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首批辦好的省級重點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經學生本人申請,所在學校推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兩個以上(含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二等獎。
2、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獲得:
(1)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獎;
(2)“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演講比賽全國決賽獲獎;
(3)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
(4)CCTV希望之星英語大賽全國決賽獲獎;
(5)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6)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一等獎及以上;
(7)獨立創作的文學出版刊物。
3、具有教育部本年度規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除外語中學、退役運動員及公安英烈子女)。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異,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綜合素質較高的學生(原則上年級排名前5%,身體殘疾學生排名可適當放寬)。
五、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請進入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頁面,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后提交。報名時間為2011年1月5日至2011年1月25日。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2011年自主選拔考試申請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獨立創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個人自薦報告(請考生本人親筆書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6)學校推薦信。
友情提示:請將申請材料于2011年1月25日(以郵戳為準)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咨詢電話:0431-85166420)。所需材料請用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六、選拔程序
1、報名截止后,由我校組織初審專家組對申報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或超過申報截止日期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后將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測試,測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合格者參加面試。
參加綜合測試考生名單將于2011年2月15日在我校招生網站公布。
2、綜合測試安排
(1)報到時間:2011年3月1日
報到地點:吉林大學中心校區體育館
(2)理科測試科目:筆試(語文、數學、外語、物化綜合)、面試。
文科測試科目:筆試(語文、數學、外語)、面試。
(3)測試時間:2011年3月2日—2011年3月5日
(4)測試地點:吉林大學。
(5)測試費:200.00元。
3、在考生筆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筆試成績占80%、面試成績占20%的綜合成績,擇優確定資格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站、教育部陽光平臺公示。
七、選拔原則
1、我校按照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對報名考生進行考核選拔;
2、被我校確定為自主選拔考試入選的考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報考吉林大學,并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或所報專業未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填報,均作為自動放棄自主選拔入選資格。
八、錄取原則
1、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行)下20分以內(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20分確定專業;31-10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下10分以內(含1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10分確定專業;101名以后者,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下5分以內(含5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加5分確定專業。
未能按志愿進入專業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均做退檔處理。
2、理科考生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1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80分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當地錄取線,入學后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進入我校“基礎學科拔尖人才計劃”的專業學習;自主選拔考試測試成績前30名者,高考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當地錄取線,入學后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進入我校“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的專業學習。
3、殘疾學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錄取投檔線(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省(區、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行)下20分以內(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點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且符合專業培養要求,可在我校確定招生專業中任選。
九、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參與。
2、學校通過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網站向社會公布吉林大學自主選拔考試入選考生名單,并報考生所在省招生辦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學備案,考生所在中學應在校內張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會的監督。
3、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實施推薦工作,切實公開推薦標準、推薦過程、推薦結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考生的選拔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吉林大學自主招生咨詢電話:0431-85166420
吉林大學申訴電話:0431-85166740
十、本辦法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12月
高考網整理了吉林大學2010年、2009年的自主招生簡章,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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