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2010-04-27 14:30:30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
一、學校全稱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楊浦區營口路101號
校東滬校區:上海市寶山區同濟支路199號
三、層次專科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高等專科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分專業招生人數及其要求詳見各省(區、市)高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六、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所有專業都限招英語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九、錄取規則1、總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并按考生高考成績及志愿順序擇優錄取。(投檔比例:按各省市規定的投檔比例為準。)2、專業投檔原則:分數優先,按考生高考成績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專業投檔。對進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按計劃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若總分相同時按數學、英語、語文順序進行排序,即若數學同分看英語,若英語同分看語文。
十、收費標準學費標準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中外合作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滬教委財【2002】51號)。
住宿費標準每生每學年700元—1200元(4人間—8人間)。
(滬價費【2003】第56號、滬財預【2003】第93號)
十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校名稱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
證書種類修學期滿、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十二、聯系電話招生就業辦:021-65502660、65499003
十三、投訴電話校辦:021-65483431;紀委:021-65485551轉3363分機
十四、網址www.smic.edu.cn或www.smiczbb.com
十五、資助學生政策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學校勵志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困難學生伙補和社會資助等多種形式相互補充、相對完善的學生經濟資助體系。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六、其他須知新生第一年在校東滬校區就讀;第二、第三年在校本部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