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2010-04-13 14:07:19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和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英文名:NorthwestA&FUniversity。
第三條學校地址:陜西??楊凌(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西農路22號(郵編712100),域名:nwsuaf.edu.cn。
第四條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設有研究生院。具有頒發本科、碩士、博士以及攻讀專業學位的畢業證書和相應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流動站。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2010年本科招生計劃5500名。各省招生專業、人數,詳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
第六條動物醫學專業學制為5年,其余本科專業學制4年。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和創新實驗班實行2+X培養模式,本碩博連讀,滾動分流培養,其中基地班按生物技術、生物工程方向招生,創新實驗班按生物科學大類招生。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遵循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
第八條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各省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省級招生辦投檔順序錄取。
第九條學校對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條對同批進檔考生專業確定:按志愿優先原則,設專業級差確定專業,專業級差在5分以內。
內蒙古考生按專業志愿清原則確定專業。江蘇省的考生,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必須達到AB級。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排序,按專業級差確定錄取,專業級差在5分以內。
第十一條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類型的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錄取。被錄取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的考生,入校報到時必須簽訂“定向西藏就業協議書”。
第十二條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由我校審查、錄取。
對于自主選拔錄取入選考生,高考總分加20分排隊安排專業;對高考成績高出本省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50分以上的理工類考生,入學后可申請進入我校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或創新實驗班學習。
第十三條藝術特長入選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由我校審查、錄取。
藝術特長考核優秀的考生高考總分加30分排隊安排專業,考核合格的考生高考總分加20分排隊安排專業。
第十四條藝術設計專業錄取?忌氝_到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陜西考生,按?紝I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計劃錄取;其他各省(市、區)考生,按公式:(高考文化課成績÷文化課滿分)×40+(?紝I課成績÷校考專業課滿分)×60計算總分后,分省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計劃錄取。
第十五條英語專業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考生須通過省級招辦組織的英語口試,單科成績不低于該科總分的70%。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六條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各專業考生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執行陜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規定,農林類專業3025元/學年,理工、外語類專業4950元/學年,文史類專業3850元/學年,藝術設計專業9900元/學年,職教師資類專業5500元/學年,若有變動以相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形成了完善的學生獎勵資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助學金、專業獎學金、社會專項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助學貸款等,保證品學兼優和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為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設有“優秀新生獎學金”。
第二十條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開展工作,接受媒體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聯系部門: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29-87091406至87091410
招生網址:http://www.nwsuaf.edu.cn/zhshw/
E-mail:zhaoshb@nwsuaf.edu.cn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