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2010-01-28 15:30:15廈門大學
廈門大學是由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于1921年創辦的,是中國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華僑創辦的大學,也是我國唯一地處經濟特區的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廈門大學位于廈門島南端,背依連綿起伏的五老峰,面臨碧波萬頃的東海。這里風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養藝術人才的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藝術學院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完備的教學設施,現有全職教師 103 名,其中教授 21 名,副教授 27 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創辦于1983年,1984 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7 年獲準設立音樂學、美術學碩士學位授予點;2003 年獲準設立藝術設計碩士學位授予點;2005 年獲準設立藝術碩士( MFA )學位授予點。學院各專業同時面向海外招收外國留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331 名,在校碩士生 329 名。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依托廈門大學學科門類齊全的優勢,以學兼中西為基礎,以開發學生潛能為目標,在跨越式發展中建立交叉學科、特色學科,推動素質教育,培養既繼承優秀傳統又富于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一、招生計劃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美術系 2010 年面向全國招收藝術類本科生。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一)音樂系(共招收 135 人)
※ 音樂學專業(招收 45 人):
(1)音樂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僅招收福建省生源);
(2)藝術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其中福建省5人)。
※ 音樂表演專業(招收 90 人):
(1)舞蹈方向招收 15 人;
(2)作曲方向招收 5 人;
(3)聲樂方向招收 16 人;
(4)民樂方向招收 15 人,僅招收琵琶、二胡、揚琴、古箏、竹笛;
(5)鋼琴方向招收 12 人;
(6)管弦樂、鍵盤樂(鋼琴除外)方向招收 27 人,僅招收手風琴、雙排鍵、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貝司)、木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巴松)、銅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報我校音樂學專業中的音樂教育方向和藝術管理方向;其它省份的考生不可在音樂學(藝術管理方向)和音樂表演專業之間進行兼報。
(二)美術系(共招收 155 人)
※ 美術學專業(招收 45 人):
(1)美術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2)藝術管理方向招收 15 人(其中福建省為5人)。
※ 繪畫專業(招收 30 人):
繪畫方向(包括中國畫、油畫)招收 30 人(其中福建省為8人)。
※ 藝術設計專業(招收 80 人 ):
各方向(包括環境藝術、視覺傳達、綜合材料與多媒體、雕塑)共招收80人(其中福建省為20人)。
注:福建省考生可以兼報我校美術類各專業;其它省份考生不可在美術學(藝術管理方向)、繪畫、藝術設計專業之間進行兼報。
二、招生對象
1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者。
2 .我校藝術類各專業實行文、理科兼招。
三、專業校考
1. 校考對象:
(1)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福建省考生;
(2)福建省以外的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考生。
注:2010年福建省藝術類專業(除音樂表演專業以外)錄取出檔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形成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因此,對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除音樂表演專業以外)的福建省考生,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2.校考報名:對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含舞蹈、作曲、聲樂、民樂、鋼琴、管弦樂等六個方向)的福建省考生和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的福建省以外考生,我校繼續組織專業校考。
(1)符合藝術類招生報名條件和我校專業校考范圍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設考點規定的報名日期辦理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報名時須持: ① 本人身份證; ② 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專業統考合格證(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本科合格線); ③ 個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2 張;
(2)報名時考生須認真填寫、確認個人有關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高考考生號(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復印件)、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有效聯系地址和電話(含區號)等。
(3)在校考報名時暫時無法提供高考考生號的考生,如獲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資格,須于2010 年 3 月 10 日 之前以傳真的形式,將姓名、省份、高考科類、報考專業(方向)和考生號提供給我校藝術學院。
(4)凡因上述信息填寫錯誤或逾期提供信息所產生的影響錄取的后果均由考生個人負責。
3.擬報考廈門大學藝術專業的港澳臺僑學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且專業校考成績合格。港澳臺僑學生統一在廈門大學考點報名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校考,報名、考試安排與內地考生相同(詳見附件),各藝術專業校考的合格線與內地考生相同。
4. 我校校考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劃定藝術類各專業校考合格線,合格生源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不超過4:1。
四、報考費
1 .美術類 150 元 / 人(其中初試 120 元,復試 30 元),
2 .音樂類 150 元 / 人(其中初試 120 元,復試 30 元)。
五、校考內容
(一)音樂類考試科目及內容
音樂類專業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其分值各按一定比例計入總分。
※聲樂、鍵盤、民樂、管弦樂方向
1、初試(按15%計入總分):含聽寫和樂理,考試時間120 分鐘(其中,聽寫30 分鐘,樂理90 分鐘)。
2、復試(按85%計入總分):按報考方向演唱(奏)(自備兩首曲目,從中自選或指定片段,考試時間限五分鐘;伴奏自備。)。
※ 舞蹈方向
1、初試(按15%計入總分): 含基本功;形體目測;技巧測試。
2、復試(按85%計入總分): 含即興表演;自選舞蹈片段(考試時間限三分鐘;伴奏自備。)。
※ 作曲方向
1、初試:
(1)聽寫和樂理(按30%計入總分);
(2)和聲(按20%計入總分)。
2、復試:
(1)旋律寫作(按指定主題或音型寫作,按20%計入總分);
(2)歌曲寫作(據詞譜曲,按20%計入總分)。
(3)面試(按10%計入總分):
<1> 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曲目一首;
<2> 民歌或地方戲曲、曲藝演唱曲目一首;
<3> 視唱。
※ 藝術管理方向
1、初試(按15%計入總分):含聽寫和樂理,考試時間120 分鐘(其中,聽寫30 分鐘,樂理90 分鐘)。
2、復試(按85%計入總分):才藝展示,考試時間限五分鐘。
(二)美術類考試科目及內容
1、色彩(按50%計入總分):靜物默寫,考試時間150分鐘(考后答卷吹(晾)干時間不計入考試時間)。
2、素描(按50%計入總分):頭像默寫,考試時間150分鐘。
(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報考證(考生所在地高招辦頒發的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我校頒發的專業校考準考證參加考試。專業校考的交通及食宿費用由考生自理。音樂類考生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美術類考生自備顏料、畫具。
備注:對在我校專業校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我校將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六、志愿填報
1 .報考我校除音樂表演專業以外的其它各藝術類專業的福建省考生,只需參加省專業統考,且專業成績須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方可填報我校藝術類專業志愿。
2 .報考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福建省考生和報考我校藝術類各專業福建省以外的考生,須參加廈門大學組織的專業校考并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方可填報廈門大學藝術類專業志愿。若考生所在省份統一組織專業統考,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的專業統考,且成績須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考生的省統考專業成績凡未達到我校錄取基本要求,不可填報我校志愿。
七、文化考試
考生均須在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本省組織的高考。
八、錄 取
(一)我校在福建省的錄取規則:
1、各藝術類專業(除音樂表演專業外):根據省級招生部門以專業省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按規定的比例折算確定的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音樂表演專業: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我校的專業校考成績,結合考生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我校在福建省以外的錄取規則:
1、音樂學專業(藝術管理方向):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藝術類省定本科合格線的各省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進行錄取。原則上按其文化考試成績與生源所在地省份劃定的普通類本二批次(或相應批次)同科類最低錄取控制線分數的差值進行比較,決定是否錄取(對于高考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750分進行折算)。
2、音樂類各專業及方向(除藝術管理方向外):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合格線的各省出檔考生中,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我校的專業校考成績,結合考生的專業方向及德智體美等方面情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美術類各專業及方向: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結合專業校考成績編制分省計劃。在專業省統考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專業校考成績合格和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省定本科合格線的出檔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以考生的綜合分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綜合分以100分為滿分計算,具體折算方法為:考生綜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檔成績÷高考總分×20+考生專業校考成績÷專業校考總分×80。
備注:若考生所在省份(不含福建省)藝術類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我校按照當地省級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成績以及有關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九、學 費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藝術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 9360 元人民幣。
十、監 督
廈門大學監察部門對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進行全程監督。歡迎廣大考生、家長對我校的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不偏聽輕信,謹防受騙,共同維護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的秩序。
十一、入學與復查
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專業水平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簡章依據教育部已頒發的有關文件制訂,具體實施過程按當年教育部和各有關生源省份制訂的相應政策執行。
特別提示:
1 .除未組織專業省統考的省份外,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考生所在省份的專業統考并取得專業統考合格證,且專業統考成績須達到省定本科專業合格線。在參加我校專業校考時,尚未明確能否取得專業省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一旦其專業省統考成績未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線,則取得的我校專業校考成績視為無效。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專業省統考的專業必須是音樂專業、舞蹈專業和美術專業,不包括其它音樂專業類和其它美術專業類。報考我校考生的專業考試合格資格最終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審核通過為準。
2 .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福建省考生只能在廈門大學考點參加專業校考。除音樂表演中舞蹈方向和作曲方向外,其余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設立的考點中選擇其中之一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報考音樂表演中作曲方向和舞蹈方向的考生只能在廈門大學考點參加專業校考。凡未按我校上述報考規定參加報名、考試的考生在我校各考點所取得的專業校考成績均視為無效。
3 .我校考后將及時公布校考成績和合格線。考生可留意并登錄廈門大學招生辦和考試中心網站查詢。
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辦 電話: 0592-2188888 傳真: 0592-2180256
網址: http://zsb.xmu.edu.cn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電話: 0592-2184118 傳真: 0592-2184117
網址: http://kszx.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電話: 0592-2186822,2182165
傳真: 0592-2181499 郵編: 361005
網址: http://art.xmu.edu.cn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電話: 0592-2185072,2181631
傳真: 0592-2185072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電話: 0592-2188151; 傳真: 0592-2186172
附件一:2010年廈門大學專業校考音樂考點一覽表
考點設置 |
招生計劃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點地址、電話 |
北京城市學院 |
全國共招生 100 人(不含在福建省采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計劃35人) |
2月3、4日 |
2月5、6日 |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69號 郵編:100083 電話:010—62321818 傳真:010—62322686 |
廈門大學藝術學院 |
2月25、26日 |
2月27、28日 |
地址:廈門大學藝術學院音樂系 郵編: 361005 電話: 0592—2185072 E-mail:ysxy@xmu.edu.cn |
|
注: 1. 各考點初、復試截止時間以考點的現場通知為準。 2. 作曲方向、舞蹈方向只在廈門大學考點舉行專業考試。 3.福建省考生只能在廈門大學考點參加專業校考。除作曲方向、舞蹈方向外,福建省以外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設立的考點中選擇其中之一報名、考試,否則,考試成績均視為無效。 |
附件二:2010年廈門大學專業校考美術考點一覽表
考點設置 |
招生計劃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考點地址、電話 |
北京城市學院 |
全國共招生 92 人(不含在福建省采用省統考成績錄取計劃63人) |
2月3、4日 |
2月5日 上午(色彩) |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69號 郵編:100083 電話:010—62321818 傳真:010—62322686 |
廈門大學藝術 學院 |
3月5、6日 |
3月7日 上午(色彩) 下午(素描) |
地址:廈門大學藝術學院美術系 郵編: 361005 電話: 0592—2188151、 2186172 E-mail:ysxy@xmu.edu.cn |
|
注:1.初、復試時間以各考點的現場通知為準。 2.福建省的美術類考生不必參加我校的專業校考。福建省以外的考生只能在我校設立的考點中選擇其中之一報名、考試,否則,考試成績均視為無效。 |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