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外交學院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2009-11-25 16:28:20外交學院招生辦
為拓寬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渠道,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2010年,我院繼續在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招收保送生,有關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1、德智體全面發展,有志于從事外交外事、國際問題研究和涉外經濟、文化、法律工作的2010年應屆高中畢業生。
2、被推薦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在校各科學習成績優秀,須在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資格名單范圍內。
3、被推薦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疤痕,口齒清楚,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
4、英語專業、翻譯專業(英語方向)、法語專業(零起點)、日語專業(零起點)限招英語考生,法語專業(高起點)限招法語考生。
二、招生人數及專業
1、人數:30名
2、專業:英語專業15名,翻譯專業(英語方向)5名,法語專業8名(高起點4名、零起點4名)、日語專業2名。
三、有關要求及安排
1、各生源中學應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把關,根據我院要求認真做好推薦工作,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2、各有關中學按要求如實填寫《外交學院2010年保送生報名表》,在《報名表》貼照片處須粘貼考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加蓋中學騎縫章,并于12月20日前將該校考生《報名登記表》連同考生身份證復印件1張及與報名表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張,由中學統一寄至我院招生辦。
3、考生須于2009日12月31日上午8:00-9:00到我院醫務室體檢,體檢當天需空腹(在外單位體檢無效),同時繳納體檢費40元。
4、考試時間擬定于2009年12月31-2010年1月1日,考試地點為外交學院,英語、翻譯專業、法語、日語專業(零起點)考試科目為英語筆試、英語口試、語文。法語專業(高起點)考試科目為法語筆試、法語口試、語文(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5、我院依據外語筆試、語文兩科總成績,外語筆試成績,外語口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適當兼顧男女比例的原則擇優錄取。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外語筆試、語文各為100分,外語口試為5分制。
四、生源學校名單
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西校區、武漢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天津外國語學校、廣州市廣外附設外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浦東校區
五、本辦法由外交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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