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百問:四、特殊類型招生
2009-10-29 18:11:51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四、特殊類型招生
1、藝術特長生與藝術類考生的區別是什么?
答: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的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即報考科類為藝術類的考生。而藝術特長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據活躍校園文化、豐富校園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藝術特長的考生。
藝術特長生與藝術類考生的區別有以下五點:
(1)報考科類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報考科類為文科類或理科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在學習專業的同時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學校的文藝排練和演出。藝術類考生的報考科類為藝術類,被有關高校錄取后就讀于美術、音樂、舞蹈、表演等藝術類專業。
(2)報考條件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報考條件是: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市級文藝調演比賽獲得規定獎項或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或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藝術類考生的報考條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
(3)專業考試內容、形式和時間不同
在考試內容方面,藝術特長生著重考察藝術綜合運用能力;藝術專業考試則兼顧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藝術特長生由相關院校組織進行測試。我省高校2010年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多數安排在1月至2月。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統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2010年省統考分為音樂類和美術類,音樂類省統考時間為:2009年 12月6日(筆試)至月底,美術類省統考時間為12月12日。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校考一般于2010年2月1日至3月20日間進行。
(4)學業水平測試要求不同
藝術類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時,必須參加全部七門科目的學業水平測試,其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而藝術特長生的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測試須達到C級及以上(技術科目必須合格),選修科目等級須符合省及院校的相關要求。
(5)錄取政策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為:專業測試達優秀或合格等級,文化統考成績在省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高校投檔分數線下一定分數以內,選測科目等級符合省及院校相關規定,高校擬申請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藝術類考生在文化分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視專業考試形式和專業類型的不同,我省分別按專業分或文化分+專業分或文化分投檔,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確定的規則擇優錄取。
2、哪些考生可報考藝術特長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具有音樂、舞蹈、戲劇、書畫等藝術特長的考生,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參加藝術特長生的報名。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文藝調演比賽(指省轄市,下同)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2)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
(3)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3、我省藝術特長生的報考辦法是什么?
答:2010年我省藝術特長生的報考辦法與2009年相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規定時間,自行前往擬報考高校參加藝術特長生的報名與專業測試。藝術特長生的報名資格審核與測試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負責。
4、報考藝術特長生有哪些步驟?
答:考生報考藝術特長生的步驟如下:
(1)高考報名:考生于2009年11月1日-4日參加高考報名。
(2)了解專業測試信息:所有報考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需到擬報考高校的網站(或向高校招辦)了解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3)考生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時間等要求,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
(4)測試名單公示:2010年1月2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對準予參加測試的我省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
(5)參加測試:在公示名單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關高校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
(6)入選考生名單公示:3月15日前,有關高校將測試入選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學生司審核、公示。
(7)考生參加高考,并填報擬報考高校的志愿。
5、高水平運動員與體育類考生的區別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四個類別,體育類考生即報考科類為體育類的考生。高水平運動員是普通高校為了活躍校園生活,提高體育競技水平,并滿足大學生運動會的組隊需要招收的具有體育方面特長的考生。
高水平運動員與體育類考生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區別:
(1)報考科類不同
高水平運動員的報考科類為文科類或理科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在學習自身專業的同時利用業余時間參加學校的體育訓練。體育類考生的報考科類為體育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體育教育、警察體育和社會體育等體育類專業。
(2)報考條件不同
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對考生的年齡、取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級別以及體育比賽的等級和獲獎名次都有要求。
體育類的報考條件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具有一定體育專長者均可報名。
(3)專業考試內容 、時間和形式不同
在考試內容方面,高水平運動員著重考察體育專項能力;體育專業統考則兼顧考生的身體基本素質(含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和原地雙手頭后向前擲實心球)和體育專項素質的考察。
高水平運動員的測試時間和形式為:經省內高校確認的田徑、游泳項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聯合測試,其它項目由高校單獨測試或聯合測試。田徑、游泳聯合測試時間為2010年4月2—3日;其它項目測試須在4月8日前結束。
體育類考生須參加體育專業省統考,考試時間從4月26日開始。
(4)錄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為: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本科第二批分數線65%且學業水平測試D 級不超過三門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測試達到“優秀”(相當于一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由招生高校自行組織文化單考,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有關高校上報的文化單考合格考生名單進行審核、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
體育類考生的錄取政策為:省教育考試院對文化和專業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七門學業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6、哪些考生可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從高中入學年度9月1日起至畢業年度4月1日止)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提出本校報考要求,考生還須符合本人所報高校的相關招生規定。考生參加測試的項目須與獲得報名資格的項目一致,否則測試成績不予認可。
7、我省考生如何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答: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的報名工作與高考報名同時進行,其資格審核工作仍由市、縣(市、區)招辦負責;通過審核的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復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經高校確認的田徑、游泳項目考生,由有關高校聯合測試,其它項目由高校單獨測試或聯合測試。
8、報考高水平運動員有哪些要求及步驟?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步驟如下:
①高考報名:2009年11月1日至4日,學生參加高考報名,同時持運動員等級證書、注冊證、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進行報考資格申報并填寫《江蘇省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審核表》。
②資格審核:2009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學初審后報市、縣(市、區)招辦;由市、縣(市、區)招辦審核匯總后于2009年11月3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③測試名單公示:2010年2月底前,省教育考試院對準予參加測試的我省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關測試信息:在公示名單中的考生,需到擬報考高校的網站(或向測試高校招辦)了解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⑤向擬報考高校報名:考生按擬報考高校規定的時間、方式等直接向高校報名。
⑥參加測試:考生自行按照測試高校規定的時間到有關高校測試。各校報到、測試時間見各校網站。田徑、游泳聯合測試時間為4月2-3日。
⑦入選考生名單公示:2010年4月8日前,有關高校將測試入選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學生司審核、公示。
⑧考生參加高考或文化單考,并填報所報考高校的志愿。有關高校于4月15日前將文化單考考生(相當于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的考生)信息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后辦理錄取手續。
特別提示:體育專項測試達到優秀等級(相當于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的考生,須按教育部規定參加擬報考高校組織的文化單獨考試,并填報《江蘇省 2010年文化單考高水平運動員志愿表》;如其不作為優秀等級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普通高校,還須參加普通高考和七門學業水平必修和選修科目的測試。
(2)2010年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如下:
①高水平運動員為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須按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的科目要求參加七門學業水平必修和選修科目測試,其等級要求參照體育類考生執行,即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等級中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
②體育專項測試合格且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我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招生高校組隊需要、確有培養前途且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65%的考生,由招生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按考生的高考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 30%。
③體育專項測試達到優秀等級(相當于一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且通過招生高校組織的文化單考的考生,招生高校須于4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學生司審核、公示一周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享受該政策的一級運動員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該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為不斷提高運動員的文化素質,確保教學質量,對該類考生的文化單考標準將逐年提高。
④未經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不予投檔,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運動員有關政策錄取。
招生高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總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9、哪些考生可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答: (1)可申請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
(2)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生“學習能力”、 “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均為合格的考生。
(3)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①考生如申請“照顧對象”中的有關項目,須在確認高考報名信息時填寫《享受照顧政策生情況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考生必須認真填寫該表中的“基本情況說明”及以上欄目,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供審核。各市、縣(市、區)招辦須在經核準的復印件以及上表相應欄目內簽署意見并蓋章,將復印件及《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情況登記表》報相應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原件歸還考生。
③審核主管部門: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由市民政局審核;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由縣(市、區)民政局初審后,再報市民政局審核;少數民族考生由縣(市、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初審后,再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審核;臺灣省籍考生由市級“臺灣事務辦公室”審核;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須向當地僑務部門領取專門表格,辦理相關手續,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辦負責審核。
(4)表格內容填寫不全,審核單位簽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規定單位審核的,一律無效。
(5)《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情況登記表》及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等須于2009年12月31日前交縣(市、區)招辦(含“三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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