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華東政法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2)
2009-10-13 17:32:17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
2009年華東政法大學保送生招生簡章
華東政法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為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鼓勵和引導部分學習成績優良、相關學科成績突出的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2009年我校將通過文化測試和面試的方式選拔、錄取2009年的保送生,具體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教育部有關保送生資格要求的2009年應屆高中畢業生;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二、招生專業
(1)除法學(國際經濟法合作辦學)專業外,其他專業均可報考,招生專業目錄請登錄我校招生www.hzgate.net查詢。其中,外國語學校的保送生只能選報我校英語或者日語專業。
(2)考生報考專業時請注意招生科類、身體條件等特殊要求。
三、報名及審核
1、報名辦法
(1)考生請于2008年12月23日前登陸我校招生網(www.hzgate.net)【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完成網上注冊后請下載并填寫《華東政法大學2009年保送生推薦表》;
(2)考生須到當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同高考體檢);
(3)將填寫完整的《華東政法大學2009年保送生推薦表》、體檢表、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證明保送資格的獲獎證書等)及2張一寸照片(與推薦表同一底版),于2008年12月23日前以特快專遞郵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自留底稿)。
2、審核
我校將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測試。
四、水平測試
水平測試分筆試(60%)和面試(40%)。
筆試內容為綜合(語文、數學、外語,共150分)。
面試由學校成立保送生面試小組對報考我校的保送生進行面試。
測試時間:2009年1月17日。
有關測試的其他具體事項將通過書面方式告知初審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網予以公布。
五、錄取規則
1、預錄取:考生經我校進行水平測試后,按照水平測試的成績,根據我校保送生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預錄取。若無其他限制,我校原則上按照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予以錄取。
2、公示:預錄取的考生名單在考生所在中學和我校網站進行公示。
3、錄取:公示期間無異議,且進入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網站保送生資格公示名單的考生,我校將按規定報送考生所在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批錄取手續。
六、監督機制
1、保送生申請者應遵守“誠信”原則,所有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有關學生的錄取資格,并向有關教育部門報告。
2、校招生辦公室在校招生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具體工作,重大事項需報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同意,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進行監督并接受社會舉報。
監督電話:021-67790299;
五、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1620
聯系電話:021-67790220
電子郵箱:zsb@ecupl.edu.cn
華東政法大學本科招生網:www.hzgate.net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