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山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2009-10-13 10:32:10中山大學招生辦
中山大學2009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
為拓寬選拔和培養優秀人才的渠道,鼓勵和吸引部分學習成績優良、智力超常、在全國相關學科競賽中成績優異的學生報考我校,根據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申請條件
凡符合教育部招收保送生條件,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我校保送生資格。(具體保送生條件請參照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第二條選拔程序
(一)申請者可自薦或由中學推薦,向我辦提供以下書面證明材料:
1.《中山大學2009年保送生申請表》;
2.個人陳述(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
3.中學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請務必提供符合保送資格的相關證明)和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
4.體檢表復印件(由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項目參照高考體檢)。
申請材料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準)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務必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再退還,請預留備份)
*保送生不支持網上報名。
(二)我校將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申請者將參加我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測試。獲得測試資格的學生我校將寄予測試通知,測試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
(三)保送生綜合測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對學生進行全面評價。測試時間初定為2009年1月2日、3日。地點在中山大學南校區,考試費100元(測試報到時交)。具體測試時間、測試地點等相關信息將另行書面通知,敬請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網。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1、理科類:語文、英語(每科分值100分)、數學(分值150分)
2、文科類(含外語類):語文、數學、英語(每科分值100分)
其中,外語類學校保送生筆試高中所學本專業外語。
3、根據我校規定,信息學競賽獲獎者,須另外參加我校組織的上機測試(基本程序設計水平測試)。
(五)面試將根據學生所填志愿,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外語類保送生面試內容為本專業外語口試。
(六)具備下列條件者,可申請免筆試:
1、參加數學、物理、信息學(計算機)學科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決賽獲得一、二等獎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2、獲得數學、物理、信息學(計算機)學科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且成績突出,同時獲得其他學科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極富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突出的具有保送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考生若面試表現優秀,我校將考慮滿足其第一專業志愿。
(七)專業志愿填報請參考《中山大學2008年本科招生專業目錄》。經測試被確定錄取者,專業安排將根據其所填志愿,綜合各項測試情況確定。
臨床醫學(八年制)和口腔醫學(七年制)專業不招收保送生。
第三條相關說明
(一)自薦或推薦人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所在中學應將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條件要求以及獲得保送資格的學生名單予以公示。若發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并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二)我校將在核對教育部公示名單后,將預錄取保送生名單送考生所在省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于2009年4月寄發預錄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高考錄取期間寄發。
(三)為保證保送生招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有關操作程序及錄取結果將通過我校招生網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四)已錄取的保送生,即使參加高考報考我校,我校亦不再更改錄取專業。
(五)我校相關專業的保送生可以參加中山大學“逸仙班”及“博雅教育計劃”的選拔。
第四條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五條本實施辦法自2008年11月17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