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2009-10-13 10:30:56天津大學招生辦
天津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9年我校保送生選拔將采用統一的筆試和面試,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一、保送生報名條件
成績優異、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且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具有保送資格的理科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符合保送條件的天津籍考生在天津市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原則上必須有6個A。
二、選拔程序
1、報名
申請者須登陸天津大學招生網(http://zs.tju.edu.cn)點擊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填寫保送生信息,并提交;提交后,系統會自動生成報名表,將報名表用A4紙打印出來,由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后,隨高中原始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獲獎證書復印件、個人自薦信及其他佐證材料(請考生將以上所有材料裝訂成一冊,且第一頁為保送生報名表)寄至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外語保送生報名由所在外國語學校統一集體報名,具體細則請參看《天津大學2009年外語保送生招生簡章》。
注:考生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網上報名系統隨時查看自己的材料是否寄到天津大學,初審結果,測試結果等,相關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
2、資格審查
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確定參加保送生測試人選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http://zs.tju.edu.cn)公布,同時公布選拔測試事宜,不再另發書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測試資格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測試內容為文化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
筆試科目為:數學、英語、物理;每科100分,滿分300分。
4、資格認定和公示
根據測試成績,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我校保送生人選名單,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天津大學招生網公示。
三、錄取原則
1、我校將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之上按照筆試成績擇優錄取,并根據測試合格者的志愿情況安排專業,接收保送生的專業名錄附后。若考生報考建筑學或城市規劃專業,需加試徒手畫基礎。
2、經測試合格的保送生,若其成績同時達到自主招生測試合格線,可視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享受自主招生相應優惠政策。
3、我校將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的錄取審批表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四、日程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
2、材料寄送時間截止到2008年12月20日(以收到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擬定測試時間:2009年1月4日;
4、測試地點:天津大學校內。
五、監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保送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1、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2、初步審核確定的保送生名單和考核后確定的保送生名單在本校招生網公示。
3、如有考生弄虛作假,則取消該學生被認定的資格,若該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其它違規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六、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七、本實施方案由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2-27405486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2號,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300072
天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