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考生6月4日簽領09年高考準考證
2009-09-21 10:34:32網絡資源
昨日,記者從省高招辦獲悉,考生須于今日親自到當地的縣(市、區)高招辦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不得委托他人代領。值得注意的是,具體領證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如果暫未辦理身份證或身份證丟失的,應持由當地派出所出具的帶照片的且在照片上加蓋壓角公章的戶籍證明親自領取。
領取《準考證》時,還必須辦理簽領手續,并在本人《準考證》正面考生簽名欄處簽上自己的姓名。省高招辦提示說,考生在簽字時一定要注意字體大小應符合正常書寫,要防止太小。另外,考生在領取了準考證后,要立刻核對考生號、照片及報考科類等是否有誤。如果有疑問,應該馬上提出。
省高招辦還對外發布了2009年度我省普通高考《考生須知》。《須知》明確規定,考生在參加高考時,如果遇到試卷分發錯誤或者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以舉手向監考員詢問。但是,如果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考生一律不得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