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招政策出爐 進一步完善高考網上評卷
2009-09-14 07:27:32網絡資源
五一前夕,考生和家長一直期盼的2009年我省高招政策“出爐”。從文件看,今年我省高招政策總體相對穩定,僅在局部有一定調整。
5月1日,本報在新聞版刊登了今年高招政策出現的八個變化:增設藝術類專業本科分數線;征集志愿將網上填報;專升本、對口試行完全平行志愿;防作弊進考場不能戴手表;試卷保密全省網上巡查;監考員全部封閉管理;高校也要設招考新聞發言人;對作弊考生處罰更嚴厲。
除了這些變化,關系考生的各項錄取規則又是如何制定的呢?近日,記者采訪了省招辦有關負責人,請他為考生一一解讀。
完善網上評卷辦法今年我省將進一步完善高考網上評卷辦法。
除外語科目的少數語種外,其他統考科目全部實行網上評卷。據悉,為讓考生能更好地適應網上評卷,各學校將會提前組織考生進行這方面的“模擬備戰”,學生及家長不用過多擔心。
可復核成績不復核評分寬嚴
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考生可在規定日期內到縣(市、區)招辦登記申請成績復核。復核工作由招生部門組織進行,檢查是否漏評、分數合計是否存在差錯,不復核評分寬嚴。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當地縣(市、區)招辦領取復核結果。
考生高考答卷則由省招辦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保存至當年年底,未經省招辦批準,任何人不得接觸考生答卷,保管期滿按秘密級材料處理辦法集中銷毀。
填報志愿分兩次進行
第一次在全國統考之后、公布成績之前,填報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錄取學校的志愿。第二次在公布成績之后,填報本科三批、高職高專一批、高職高專二批學校志愿。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錄取過程中,對生源不足的學校,省招辦按批次向社會公布學校計劃余額,重新征集考生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如要填報征集志愿的高校,應重新填報志愿。征集志愿試行網上填報方式,征集志愿時間安排在當批錄取后期。
志愿要由考生本人填寫,家長、老師、同學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報志愿。
提前批志愿不能兼報考生在填報提前錄取學校志愿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不得兼報,否則該批志愿無效
考生每批可按順序填報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其中第一志愿可以填報1個學校、1~5個專業;第二志愿為平行志愿,可以填報1~4個學校,每個學校可以填報1~2個專業。
藝術類考生志愿分本科、專科兩個批次。本科批次分A、B兩段,原則上B段為獨立學院、民辦院校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其他學校為A段,每段可按順序填報2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填報1個專業。專科批次可按順序填2個學校志愿,每個學校填報1個專業。
民族預科班志愿在相關批次單獨填報,少數民族考生可填報1所招收民族預科班的學校志愿。民族預科班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我省學校若生源不足,剩余計劃全省統一調整。
錄取分六批進行錄取工作分批進行
依次為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高專一批和高職高專二批。同一高等學校同一學歷層次的招生計劃原則上應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并執行經有關部門批準的相同學費標準。
體育和藝術類本科、軍隊院校、國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類專業、航海類專業以及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國際關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教育部統一規定、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專業參加提前錄取;“211工程”建設項目高校和經我省批準高校的本科專業參加本科一批錄取;獨立學院、民辦院校的本科專業參加本科三批錄取;其他學校的本科專業參加本科二批錄取;體育、藝術類專科專業與本科二批同時錄取,兼報普通類者,優先錄取體育、藝術類,后錄取兼報的普通類;本科院校專科班和高等專科學校參加高職高專一批錄取;高等職業技術學院、短期職業大學(地方大學)、本科學校設置的二級職業技術學院、民辦高校高職高專專業、成人高校普通專科班參加高職高專二批錄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本校其他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
定向計劃完不成可轉成“非定向”
定向就業招生隨非定向招生的相應批次第一志愿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本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如果仍然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執行。
投檔比例內外有別
在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省外學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本省學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10%以內,省招辦向學校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除第一志愿批量投檔外,補充投檔和其他志愿投檔均按學校計劃余額1∶1投放檔案。
未經教育部批準,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考生檔案不得泄露
各級招辦不得向未經省招辦核準錄取的考生、學校提供檔案。檔案保存期為錄取結束后半年,保存期滿縣(市、區)招辦將考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檔案退回其畢業中學,高考的信息采集表、志愿表(卡)、體檢表(卡)等有關表格按秘密級材料銷毀。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有關錄取過程需要保密的工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
本科不補錄省
招辦在9月1日之前按規定向教育部上報我省錄取的所有考生(包括統考、保送、單獨考試錄取的考生等)的招生錄取數據庫,作為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主要依據。
常規錄取工作結束后,所有高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再組織補錄。對專科層次新生報到不足的高校,學校提出申請,經研究同意后,省招辦統一在我省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重新征集志愿,按照原定錄取規則,組織有關高校進行專科層次的補錄。
報考農林院校仍享加分優惠
對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第一志愿報考農、林院校的考生,我省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省外學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檔決定。
七類考生加20分投檔
今年有七類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
這七類考生分別是:省級優秀學生稱號者;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需要注意的是,其中前六類都要求是應屆生。
三類考生加10分投檔
三類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分別是:烈士子女;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
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分照顧省外學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檔決定。
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高等學校,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5分投檔。省外學校是否認可,由學校審檔決定。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學校,在控制分數線以上報考考生不足時,經省招辦批準,適當降分投檔,由學校審檔錄取。
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獲得相關項目的加分。
對于現階段的高考生來說,“時間就是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