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招生增新規 嚴格懲罰作弊
2009-09-10 14:52:04網絡資源
記者4月14日從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獲悉,四川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進意見已通過省招考委全委會審定,除增加了少數民族地區照顧政策的覆蓋面等新規定外,高考違規行為也有了新的處理辦法。
新規定中指出,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新規定明確將重點加強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會穩定。
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全國統考的社會其他人員,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各科成績,并由省級招辦向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違規事實,并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相應處罰。記者獲悉,對違規的教育系統工作人員也新增了處理辦法,該類人員將被調離現工作崗位、開除公職,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志愿填報方面,四川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實行平行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后,自然取消二視一的投檔辦法,按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投檔。在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位次時,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單科分數高低排序,文史類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據悉,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決定,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的考生自今年起,將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享受我省現有少數民族地區照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