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學招生簡章
2009-07-09 14:57:51集美大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規范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集美大學(國標代碼10390),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銀江路185號(郵政編碼:361021)。
第三條學校為福建省屬公辦全日制多科性大學,是福建省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現有19個學院,19個碩士學位授予點、2個碩士專業學位點,61個本科專業、7個高職高專專業。專業涵蓋了文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法學、經濟學、教育學等八個學科門類。
第四條學校招生類型:普通本科、少數民族預科班、高職等。
第五條符合我校畢業條件的畢業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集美大學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集美大學相應的學位。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校領導為副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招生領導小組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繼續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學校通過招生網(zsb.jmu.edu.cn)發布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工作程序、咨詢服務、錄取結果以及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
第三章招生專業、招生地區、招生計劃及學習年限
第十一條2009年招生專業和招生地區
一、招生專業:
?本科專業: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投資學、法學、社會工作、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應用心理學、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民族傳統體育、漢語言文學、對外漢語、英語、日語、音樂學、音樂表演、美術學、藝術設計、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地理信息系統、光信息科學與技術、車輛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熱能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環境工程、交通運輸、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動物科學、動植物檢疫、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旅游管理、物流管理、電子商務。
高職專業:會計電算化、物流管理、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二、招生計劃及招生地區:
2009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學校根據教育部及省計劃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和有關規定,編制并發布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2009年招生計劃為6065人,其中本科計劃5600名,高職高專計劃465名。另少數民族預科招生計劃為150名。具體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級招生辦或考試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為準。
三、學習年限:
本科專業:學制四年;高職專業:學制兩年。
學習年限以學制為參考,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允許學生分階段完成學業,但具有學籍的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4年,累計實際在校修業時間在原學制年限基礎上延長不超過2年。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我校招生錄取工作按福建省招委會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的錄取體制。錄取新生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錄取政策和紀律。
第十三條普通本科專業調檔比例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員由學校根據考核情況向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調檔并擇優錄取。
我校原則上只錄取院校志愿中填報我校的考生(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批次除外),當第一院校志愿生源少于計劃數時,可錄取參考志愿考生。
第十四條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現。錄取新生時按各省招辦提供的電子檔案中“政治思想品德表現”進行審核。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②品質惡劣,道德敗壞的;
③擾亂社會治安,走私販私,貪污盜竊,違反社會治安條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為的。
曾有上述問題,經兩年以上考察,確已悔改,由所在單位證明,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出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及我校對部分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制定的《集美大學招生體檢補充規定》(內容詳見附件)執行。對國防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生體格檢查標準》。
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將檔案退回其生源地。
第十六條專業調配原則
一、錄取時,學校根據進檔的生源情況,確定必錄線,具體為:
1、按平行志愿方式進檔的考生中,投檔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類各專業錄取最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身體條件或政審不合格外,原則上應在校內調劑錄取;
2、按志愿優先方式進檔的考生中,投檔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類各專業錄取最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除了身體條件或政審不合格外,原則上應在校內調劑錄取。
二、學校根據進檔生源情況,先行確定部分第一專業志愿生源超過計劃數較多的專業為第一輪預錄取專業,結合“分數級差”的方式,按1:1進行預錄取。
三、第二輪預錄取時采用“分數級差”的方式進行調配,在考慮保護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的同時,結合考生專業志愿,調劑錄取必錄線以上的考生。生源多的專業可往生源少的專業調劑,錄取過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四、專業級差的分值設定:
1、按平行志愿方式進檔的考生,錄取時本科專業第一專業志愿與其他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5分;參考專業間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志愿;
2、按志愿優先方式進檔的考生,錄取時本科專業第一專業志愿與其他專業志愿之間級差為10分;參考專業間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志愿。
五、英語、日語兩個專業在錄取時要求口語測試成績達良好(含)以上。
六、原則上認可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訂的有關加(降)分政策。預錄取以考生的投檔分(高考分加照顧分)為依據進行調配。
七、學校對部分經濟、管理、語言類等專業有單科成績要求(主要為英語和數學科目),錄取時由現場招生領導小組根據每批次的進檔生源情況予以確定單科成績最低控制分數。
八、根據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辦法的精神,江蘇生源的兩門選測科目要求為:理工類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史類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另一門選測科目原則上不做要求;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本科符合選測為2B、必測4C1合格。進檔后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九、上述專業調配原則若與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有關規定不符,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級招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
一、藝術類專業
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招。專業考試成績為福建省聯考成績。錄取時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進檔考生中,音樂學、美術學專業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當文化分相同時,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面向省外招生的藝術類專業原則上只招收藝術文科考生(藝術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專業考試成績為我校校考成績。錄取時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進檔考生中,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均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二、體育類專業分統招和單招二類。面向福建省的體育類專業實行文理兼招,面向省外的體育類專業只招收體育理科考生。
統招專業錄取辦法為從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都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分從高到低錄取。當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分從高到低錄取。
單招專業為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招收對象為二級運動員(含二級)以上考生,其專業考試由我校按國家體育總局規定的專項測試標準進行考試,文化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命題,我校組織考試(全國統一時間)。在學校確定的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體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按運動訓練專業錄取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考生不低于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5%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一級武士(含)以上的考生不低于該專業錄取總數的10%的要求,錄取時可適當調整和控制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兩專業的計劃執行數。
第十八條國防生只招收高中應屆畢業生。
第十九條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及國防生只招男生,其余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我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收費標準及獎、貸、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一條2009年各專業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
1.本科專業:
音樂學、美術學專業:6000元/生·年
音樂表演、藝術設計專業:7000元/生·年
軟件工程專業:一、二年級3600元/生·年;三、四年級按規定學分及標準收取16000/生·年。
其余本科專業:3600元/生·年
2.少數民族預科班:3600元/生·年
3.高職專業:6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學院(專業)統一安排住宿,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按500元/生·年至1200元/生·年(公寓)收取。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主管部門文件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獎、貸、助學金設置:?
一、優秀獎學金:
1.適用于航海、農林、師范類等本科專業的學生
一等獎:8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0%;
二等獎:6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三等獎:400元/學年,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0%。
2.適用其他本科專業(航海、農林、師范類專業除外)的學生:
一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50%,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
二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30%,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2%;
三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19.5%,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3.適用高職專業的學生
一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33.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3%;
二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23.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12%;
三等獎:獎額占學雜費的18.3%,評定比例占繳清學雜費學生總數的20%。
二、單項獎及國家、社會、企業、個人捐贈的各類獎、助學金。
三、勤工助學基金。組織特困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幫助學生解決部分經濟困難。?
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經濟困難學生一般應憑“錄取通知書”向家庭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也可憑當地鄉鎮級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和個人書面申請于入學報到后由學校根據助學貸款的相關條件統一推薦向學校所在地銀行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六章紀律檢查
第二十三條招生期間,學校成立招生監察組,負責監察招生工作人員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檢查進檔考生的調配以及錄取新生的情況。招生錄取期間設立招生錄取舉報、投訴電話(0592-6181580)和電子信箱:jiwei@jmu.edu.cn,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學校原有的關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與本章程相沖突時,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學校網址:www.jmu.edu.cn;招生咨詢電話:0592-6183371;傳真:0592-6185889;電子郵箱:zsb@jmu.edu.cn。
附:《集美大學招生體檢補充規定》
集美大學招生體檢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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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對報考我校航海類水上專業、體育類專業考生制定身體健康狀況的招生體檢補充規定。其余各專業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一、航海類水上專業:
航海技術專業: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肝功正常,澳抗顯陰性,雙眼裸視力均在5.0(含)以上,無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輪機工程專業: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口齒清楚,肝功正常,澳抗顯陰性,雙眼裸視力均在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二、體育類專業:
體育教育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無色盲色弱。
社會體育專業: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無色盲色弱。
運動訓練專業:雙眼裸視力均在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運動等級達二級(含二級)以上,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雙眼裸視力均在4.8(含)以上,無色盲色弱。運動等級達二級(含二級)以上。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三、本規定自二00九年四月起執行,相關事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集美大學
二OO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