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陽光學院法律系專業介紹
2009-07-08 14:38:44福州大學陽光學院
法律系
●法學專業 學制四年
本專業以培養應用型高級法律人才為目標。學生通過系統學習法學基本知識,培養法治觀念,接受法律思維方式、法律工作方法和技能基礎訓練,能夠系統地、扎實地掌握法學基本理論,了解法學領域的前沿理論知識,以及經濟、管理、行政、人文和科技等其他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熟悉國內法、國際法以及黨和國家的有關政策,了解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進程及發展趨勢;具有綜合應用法學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的規定,能夠熟練地分析并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具備法律職業者應有的聽、說、思、辯、寫的技能,以及相應的英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掌握檢索、查詢文獻等信息資料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有一定的進行自主學習、科學研究以獲取新知識的能力。
畢業去向:通過公務員考試和司法考試,可以在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專業工作,也可以在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提供法律服務。還可以進一步攻讀本專業相關專業的碩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