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2009年招生簡章
2009-06-30 16:43:59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
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及國標代碼:
學院全稱: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
國標代碼:12659
二、學院性質:湖南省屬普通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
三、辦學地址:湖南省衡陽市黃白路179號
四、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衡陽師范學院南岳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五、錄取原則及招生規則:
1、學院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領導下,在各省、市、自治區省級招辦統
一組織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2、學院按文史和理工兩大類招生錄取,有關省(市、區)分藝術類、體育類的按其
規定錄取;對應、往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學院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4、省外報考我院藝術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市、區)專業統考并成績合格,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區)所規定的文化控制分數線。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的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報考我院的考生,按專業第一志愿錄取。
6、報考我院的考生在錄取前應主動與我院聯系,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7、考生身體素質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
行。
8、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將視其情況予以處理。凡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
9、新生入學時,按學院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批準方可延期報到,延期時間不超過兩周。
10、錄取結果通過我院校園網和院務公開欄向社會公開。
六、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收費標準
2009年學院面向湖南省等13個省(市、區)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009年收費標準嚴格執行湖南省物價局、教育廳的文件精神。
以下為2008年專業收費標準,供參考。
1、9400元/學年學費:漢語言文學、經濟學、法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化學、旅游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物理學。
2、9500元/學年學費: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教育、高分子材料與工程、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3、13000元/學年學費:音樂學、美術學。
4、15000元/學年學費:音樂表演、藝術設計。
5、住宿費:一類公寓1200元/學年、二類公寓1000元/學年、三類公寓700元/學年、非公寓600元/學年。
七、學院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湖南省衡陽市黃白路179號郵政編碼:421008
聯系電話:0734-8484960網址:http://nyxy.hy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