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4:35:41四川美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四川美術學院屬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建校于1940年,國家標準代碼:10655。
第二條為了保證四川美術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四川美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四川美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五條四川美術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主管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
第六條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四川美術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四川美術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美術專業考試
第八條根據地緣結構和生源分布,我校在全國各地設立美術專業考試考點,考生就近報考。
第九條報考美術學(美術史論、藝術策劃與管理)、藝術設計學(設計史論、設計策劃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只須報名,不參加美術專業考試。
第十條報考我校其他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考生所在省級招辦組織的美術類專業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我校本科專業還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美術專業考試分造型類和設計類,可跨類報考并分別參加兩類專業考試。造型類專業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創作基礎三科,設計類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設計基礎三科,各科成績滿分均為100分。重慶市考生報考我校按重慶市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全國各考點試卷均在本院集中實行封閉式評卷,學院紀委將現場監督評分全過程,以保證評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確保評卷的質量。
第四章錄取
第十二條四川美術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
第十三條四川美術學院面向全國招生,各專業招生均實行文理兼收。
第十四條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情況下,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我校專業學習的要求,非色盲、色弱,我校根據考生專業課、文化課成績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工業設計、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動畫、攝影、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美術設計、美術學(美術教育)專業的錄取,在單科外語成績、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和專業考試成績總分均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高職專科各專業的錄取,在單科外語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文化考試成績總分和專業考試成績總分達到考生所在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分數線后,按綜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方法為:文化成績÷7.5×30%+專業成績÷3×70%(文化成績滿分按750分計算)。
2.美術學(美術史論、藝術策劃與管理)、藝術設計學(設計史論、設計策劃與管理)專業的錄取,在單科外語成績和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原則上文考成績應達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3.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造型類、設計類、高職專科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達到我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考試成績三科總分達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績達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將適當降低外語單科要求,優先錄取,錄取專業根據考生專業成績確定。
4.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自2006年起高考數學成績按100%計入總分。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后,根據《四川美術學院研究生、普通本專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我校將進行復查和專業復試。凡經復查或專業復試有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或原單位,并將舞弊考生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
第十六條報考我校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時,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七條我校各項招生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學校招生部門聯系。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四川美術學院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經審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授予相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士學位。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特別優秀的在校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3000元。
學院設立優秀獎學金有特等、一、二、三等四個等次,受獎面達40%,特等獎學金金額為每生每年7500元,學院還為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了優秀貧困學生獎學金。
學院設立了新生特別獎學金,對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按一定的比例每人一次性頒發獎學金3000元。
第二十條專業考試報名費及考試費、學費、住宿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四川美術學院分為重慶市黃桷坪校區和重慶市大學城校區,面積1200畝。黃桷坪校區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黃桷坪街108號郵編:400053;大學城新校區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重慶市大學城四川美術學院校區郵編:401331。
招生辦公室電話:(023)86181038,傳真:(023)68516046,招生網址:http://zsb.scfai.edu.cn。
第二十二條四川美術學院屬高等專業美術院校,人才培養成本較高,請考生根據家庭經濟條件慎重選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