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2:18:19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
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if!supportLists]-->第一條<!--[endif]-->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if!supportLists]-->第二條<!--[endif]-->學校的全稱為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學校代碼為13642,學校地址為廣西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新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江南區明陽工業區。
<!--[if!supportLists]-->第三條<!--[endif]-->學校為經教育部確認設置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上級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培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if!supportLists]-->第四條<!--[endif]-->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教務處是學校常設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學校招生日常事務。工作職責主要有:執行教育部、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的有關決議;制訂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錄取考生,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第三章招生條件
<!--[if!supportLists]-->第五條<!--[endif]-->按照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教育廳的相關精神執行。
第四章錄取原則
<!--[if!supportLists]-->第六條<!--[endif]-->根據國家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和生源省教育廳當年頒布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if!supportLists]-->第七條<!--[endif]-->按照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和獨立學院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進行錄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
<!--[if!supportLists]-->第八條<!--[endif]-->投檔辦法:按生源省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
<!--[if!supportLists]-->第九條<!--[endif]-->我院區內提前批專業按順序志愿錄取,志愿優先,成績排序。若第一志愿不滿,則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其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新生的錄取,按“在綜合考慮文化考試成績與體育高考成績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體育高考成績優的考生”的原則進行;音樂學專業、藝術設計專業的新生按“在高考綜合分或總分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我校認可生源省藝術聯考成績。
<!--[if!supportLists]-->第十條<!--[endif]-->我院區內普通批專業按平行志愿錄取,成績優先,遵循志愿。同科類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線上志愿不滿,則錄取服從調劑的考生;如若還不滿,則接受征求志愿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外語類專業優先錄取外語成績和口語成績優的考生;文科類專業優先錄取語文成績優的考生;理科專業優先錄取數學成績優的考生。
<!--[if!supportLists]-->第十一條<!--[endif]-->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含省級)以上獎勵的進檔考生。
<!--[if!supportLists]-->第十二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進行外語口語考試。
<!--[if!supportLists]-->第十三條<!--[endif]-->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批準后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if!supportLists]-->第十四條<!--[endif]-->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除執行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外,作如下補充: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房室間隔缺損、高血壓病、嚴重心律失常者不予錄取;色盲、色弱者,我校藝術設計、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廣告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不予錄取。學生入校后需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異常者按學院有關規定處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隱情不報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入學資格。
<!--[if!supportLists]-->第十五條<!--[endif]-->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上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互聯網或電話信息咨詢臺等形式及我校網站公布,考生可通過上網、電話、手機短信等方法查詢。錄取通知書將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向新生寄發。
第五章其他
<!--[if!supportLists]-->第十六條<!--[endif]-->錄取的新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日期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我校同意逾期不報到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if!supportLists]-->第十七條<!--[endif]-->退費辦法:新生入學后因故退學者,學校按相關規定退還相應的學費和住宿費。
<!--[if!supportLists]-->第十八條<!--[endif]-->學費標準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廣告學、音樂學、藝術設計、漢語言文學(涉外文秘方向):13000元/人·年;漢語言文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12000元/人·年;應用心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11000元/人·年;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專業:10000元/人·年;化學、日語專業的學費待物價部門核準后按不高于核準的標準收取。
<!--[if!supportLists]-->第十九條<!--[endif]-->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文件《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學生修完規定的課程,考核合格頒發國家承認的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畢業時如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if!supportLists]-->第二十條<!--[endif]-->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見當年招生簡章。
<!--[if!supportLists]-->第二十一條<!--[endif]-->招生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明陽工業區明陽大道15號(明陽校區),郵編:530226,咨詢電話:0771-4213099、3191599;廣西南寧市燕子嶺路4號(長崗校區),郵編:530023,咨詢電話:0771-5663190、5659873;傳真:0771-5663192(長崗)、3191366(明陽);學校網址:http://www2.gxtc.edu.cn/shiyuan/。
附則
<!--[if!supportLists]-->第二十二條<!--[endif]-->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if!supportLists]-->第二十三條<!--[endif]-->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if!supportLists]-->第二十四條<!--[endif]-->本章程自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批準之日起生效。
廣西師范學院師園學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