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31:12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2009年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本科招生章程
學校全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主管部門:廣東省教育廳
學校地址:廣東省珠海市唐家灣金鳳路(郵編:519085)
辦學層次: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
聯系電話:0756-6126773,6126787傳真:0756-6126780
學校網址:www.bnuep.com郵箱:zhzsb@bnuep.com
錄取原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本年度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文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校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20%調閱考生檔案。
3、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4、我校按照專業清的原則安排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和安排專業時以實考成績為準。
5、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有政策加分或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
6、對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任何專業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調劑到尚有計劃缺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7、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的考生,同時要求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滿分的65%以上。
8、已通過我校藝術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高考時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考。錄取時,將根據我校制定的《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擇優選拔。
9、對考生體檢標準的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準。
10、港澳臺考生的報名考試按《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規定執行,其它錄取原則同上。
畢業證書:修滿所學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且成績合格者,頒發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符合《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規定者,可申請獲得北京師范大學珠海分校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學費:
專業
學費(元/學年)
社會工作
16000
公共事業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方向)
工商管理
電子商務
行政管理
教育學
學前教育
家政學
法學
18000
金融學(貨幣銀行、證券投資與保險)
工業設計
應用心理學
特許經營管理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人力資源管理
對外漢語
漢語言文學
編輯出版學
房地產經營管理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物流工程
英語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數學與應用數學
信息與計算科學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傳播學
廣告學
物流管理
生物技術
35000(國際培養模式),18500(國內培養模式)
教育技術學
金融學(英文教學)
國內學習期間學費為18000元/學年,國外學習期間學費按所在國外大學收費標準繳納。
國際經濟與貿易(英文教學)
傳播學(英文教學)
廣告學(英文教學)
影視學(藝術類)
23000
表演(藝術類)
文化產業管理(藝術類)
藝術設計(藝術類)
說明:
1、凡就讀金融學(英文教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英文教學)、傳播學(英文教學)、廣告學(英文教學)專業的學生,需參加雅思等英文培訓課程,經廣東省物價局備案,費用為6000元/學年。
2、物流管理(國際物流方向)三年級暑假到境外實習,實習費用自理。
其他事項:
1、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詳見生源省招生辦公布的專業目錄。
2、根據本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后的外語課全部為英語。參加全國統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需要重新修讀英語。請此類學生慎重報考。
3、學校按照廣東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收費,學生不能申請減免學費。
4、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有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詳情可登錄http://xsc.bnuep.com/zizhu查閱。
5、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