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6 11:23:55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
2009年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招生章程
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
(學院代碼:12617)
2009年招生章程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辦學層次
第一條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是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學制四年。
第二條學生入學后,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頒發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學士學位。
二、招生組織及機構
第三條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在招生期間,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組長由院長擔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決定招生錄取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條學校在錄取期間,成立招生錄取工作組,負責完成學院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三、錄取原則和規定
第六條依據教育部頒發的《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學生德、智、體情況,擇優錄取。
第七條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八條各專業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九條對加分考生的錄取,按各省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學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四、錄取辦法
第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高考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報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總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二條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條專業安排尊重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盡量滿足考生所填第一專業志愿,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學生入學一年后,可申請轉專業),依次類推,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
第十四條對已錄取的考生,如無正當理由,學校不受理退檔。
第十五條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工作。
五、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學校按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收費。其中:學費標準為理工類專業16000元/年、文史類專業15000元/年、藝術類專業18000元/年。住宿費為每生每年1300元(不含水電費)。
六、招生咨詢和聯系方式
第十七條學生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咨詢和了解學校招生情況:
1、學校網址:http://www.gzauto.org、www.gzauto.edu.cn
2、聯系電話:020-369030233690302536903026
傳真:020-36903020
3、學校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學府路一號
4、郵政編碼:510800
華南理工大學廣州汽車學院
二00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