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4 13:10:21河南理工大學
河南理工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介入學校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的全稱為河南理工大學(英文譯名:HenanPolytechnicUniversity)。學校代碼10460。
第五條學校辦學性質為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學校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現已發展成為理、工、管、文、法、經、教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省重點建設的骨干本科高校,是國家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
第七條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授予權。面向全國招生,畢業生面向全國就業。
第八條學校坐落在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占地面積3500畝,建筑面積100萬平方米。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設施齊全,實驗設備先進,校園環境優美,具有優良的學習和生活條件。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二條采取“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按照考生報考院校志愿先后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對非第一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對同一院校志愿進檔的考生,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專業志愿,參照相關科目成績、身體條件等因素綜合考慮安排專業。
第十三條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十四條在同等條件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優先錄取:⑴具有文體、藝術特長的考生;⑵外語、數學成績較好的考生;⑶參加文化課和科技競賽獲獎,符合政策規定加分投檔的考生。
第十五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日語專業招收的語種以日語為主;為了更好地組織教學,其他專業原則上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若成績優秀,也可招收日語、俄語語種的考生。外語類專業和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對考生的外語成績有較高的要求。
第十七條采礦工程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建筑學、城市規劃、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應具有一定的美術繪畫基礎,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要求加試徒手畫。
第十九條藝術設計專業的專業成績除在湖南省使用本校單考成績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美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的報考志愿,將專業成績占60%和文化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文理科統一排序),參考外語等相關科目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音樂表演專業的專業成績除在山西省、山東省、湖南省使用本校單考成績外,其他招生省份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藝術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音樂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的報考志愿,按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文理科統一排序),并參考視唱、樂理、聽音成績,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社會體育專業的專業成績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專業統考成績。在省級招辦投檔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報考志愿,將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級主管部門核準執行,詳見本校《招生簡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三條具有河南理工大學學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頒發河南理工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適用于2009年河南理工大學校本部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條煤炭類單獨招生、國防生的招生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聯系地址和招生咨詢方式:
通訊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區世紀大道2001號郵政編碼:454010
學校網址:http://www.hpu.edu.cn招生辦電子郵箱:zhaosb@hp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391-3987226398600039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