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6-02 13:01:27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相關法規及廣西教育廳的相關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為規范招生工作及保證招生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基本信息
學校全稱:廣西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2364
主管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招生對象:參加當年高考的應屆或歷屆高中畢業生
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秀靈路37號
郵政編碼:530001
咨詢電話:0771-3829762(兼傳真)
學院網址:www.gxic.net
電子郵箱:gxgyxy2@163.com
二、組織機構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由學院領導統一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和決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執行教育部、廣西教育廳及相關省的招生工作有關規章細則,制定本校招生方案,編制本校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工作,支持地方招生主管部門完成當年招生任務。
三、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及人數參見當年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
各專業均文理兼招,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性別和民族均無限制,藝術類專業認可各省藝術統考成績,我院不單獨組織相應考試。
四、收費標準
實行學分制收費。各專業所需學分及收費標準已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2006]305號文件、桂價費[2007]216號文件核準。詳細標準見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招生計劃中的專業備注或我院網站相關頁面。
住宿費標準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桂價費[2007]372號文件核定為800元/年。
五、錄取條件
學院錄取分數線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確定的錄取分數線為基準,調檔比例一般為120%。
對進檔考生,實行擇優錄取原則。為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各專業計劃數根據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學院對考生的身體健康情況考核,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標準執行。
錄取時,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經各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降分錄取。
未填報我院志愿的調劑考生,我院可不予錄取。
六、其他
我院無少數民族專用食堂,對飲食有特殊要求的少數民族考生請慎重報考。
錄取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上要求的報到時間按時報到,逾期七天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對弄虛作假取得入學資格的新生,一經查出,取消入學資格。
學院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及家長、上級主管部門、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